國資委官網報道稱,3月26日下午,國資委主任、黨委書記張毅主持召開黨委擴大會議,向黨委委員、副秘書長、機關廳局負責人傳達王岐山指示精神。張毅稱,“要毫不含糊地落實中央企業紀委書記(紀檢組組長)不分管其他業務的要求,確保聚焦主業、專司紀檢監察。積極探索向中央企業派駐紀檢組的試點工作。”
強衛東此后對媒體解釋,過去,中央企業紀檢監察機構確實承擔了一些本該由企業其他職能部門承擔的任務,有的企業紀委書記(紀檢組組長)還分管了別的業務工作,存在越位、錯位、不到位的現象。
“國資委黨委已經明確,5月1日前,必須落實紀委書記(紀檢組組長)不分管其他業務的要求,確保專司紀檢監察。”強衛東說。
此外,強衛東透露,國家還在探索建立與中央企業領導人員薪酬管理、選拔任用等掛鉤的責任追究制度。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不正之風長期滋生蔓延的企業和部門,實行“一案雙查”,既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追究相關領導責任,督促中央企業領導人員落實“一崗雙責”。
李錦認為,當下,全國范圍內都在開展新一輪國資國企改革,其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是重點。在這個過程中,腐敗存在很大空間。特別是在企業資產評估中,如果處理不當會有很大問題,上世紀90年代的國企改革中,就出現了國資大量流失的情況。
“因此,下一階段的國資改革,將和反腐敗結合起來,在制度設計方面,這將是一個重要思路。”李錦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