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策簡介
以下是海上風電哥本哈根政策會議在市場發展、并網設備和系統整合、環境三方面的結論總結。
1、市場發展
丹麥的“一站式辦公方式”是一種幫助政府直接降低成本、更高效率地完成海上風電項目部署的有效方式。與會者建議各職能部門明確責任分工,按照2001/77/EC文件第6條,簡化和加快海上風電項目進展,包括并網部分。
一定的市場規模和大型風力發電機對于進一步實現成本的降低是非常關鍵的,將惠及整個歐洲。與會者認為開展工業規模項目和適合容納較大海上原型風電機的沿海陸上原型測試網站及設備的示范方案有利于推動海上風電項目。
先進的全歐洲整體合作在風電相關研究和開發中存在著巨大的潛力和效益。與會者建議,在2004年7月由非正式競爭安理會提出的第七框架方案基礎上,結合更廣泛的聯合技術倡議,設立風能技術平臺。
2、并網,設備和系統整合
與會者認為大型(海上)風電一體化需要一個長期電網規劃。與會者呼吁部長會議向議會提出,由海上風電項目部署計劃方案出發,制定歐洲風電政策。短期解決方案必須符合長期決策思路,同時必須考慮歐洲方面利益。與會者同樣認為,政治上的支持可以促進電網聯接的建設或改建的許可證發放。
與會者建議實施幫助達到交易接近實時目的的短柵閉合次數,從而在由風能產生的電力的短期交流中實現價值。
“平整賽場、同場競技”(Levelling the playingfield)對于開放的電力市場中的風電大規模整合來說是相當重要的。與會者強調,各職能部門必須采取措施,保證傳輸和分配的電力來自可再生能源。
與會者敦促進一步分析歐洲發展前景中可再生能源尤其是風能的一體化。與會者要求明確歐洲委員會國際市場電力協議和可再生能源協議之間的相互作用。
3、環境
與會者建議促進環境研究,加強海上風電對海洋環境的評估進程,并且環境影響評估(EIAs)相關項目申請人必須提供評估結果。
與會者建議,根據85/337/EEC協議(戰略環境影響評估)、2001/42/EC協議(戰略環境影響協議)以及埃斯波公約,評估海上風電相關計劃方案和項目。
與會者認識到,更有高效地批準程序的重要性是建立在以往經驗基礎上的,同時與項目的規模和所產生的影響是成正比的。
與會者強調,必須保證理想的質量評估,尤其是當針對某些敏感地區以及進一步發展此類評估方法之時。
與會者建議建立和利用海洋空間規劃工具,從而達到準確選址的目的。為了提高數據庫的透明度,并達到環境研究多邊合作,與會者建議繼續保持COD式結構結合OSPAR類似工作模式。
與會者建議成立一歐盟項目,促進開發環境影響評估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