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墨西哥,國家對石油化工燃料和電力的壟斷已長達75年,且這種壟斷地位也早已被寫進了憲法。直到2013年之前,墨西哥共用事業和電網運營商——墨西哥的聯邦電力委員會(CFE)壟斷著發電和電力交易的整個流程。去年12月,墨西哥初步制定的《電力改革法》的中心議題就是將該國的能源部門自由化,按照議程,這部法案將在今年夏天結束前完成復議。
結束壟斷之后,最先受益的是墨西哥的石油和天然氣部門。財政困難已經讓墨西哥國有的國家石油公司近年來都鮮有增產,開辟新油氣區塊時更是囊中羞澀。但是腰纏萬貫的外國資本早已對墨西哥的油氣儲量垂涎欲滴了,鄰國美國的投資更是早已磨刀霍霍了。
早在2012年,墨西哥執政黨革命制度黨在上臺后,已經為外國資本投資能源領域去除了很多障礙。 就風電而言,墨西哥能源部長佩德羅·科爾韋德是風電發展的重要支持者,也是整體能源改革的主要架構師。他曾被委任為墨西哥2026年實現35%電力來自可再生能源的目標負責。
目前墨風電投資企業多來自西班牙,其中,歌美颯占市場份額的50%,西班牙第二大能源公司伊比德羅拉電力(Iberdrola),西班牙電力集團(EDP)等公司都在墨西哥風電市場上占有很大席位。
改革或促風電發展
在墨西哥,可再生能源的間歇性正挑戰了電網的穩定性。但今年5月,科爾韋德表示,墨西哥上述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很難實現,該目標中包括的9.5GW風電裝機也將受限于電網的承載能力而難以如期實現。可見,電力市場改革已成為風電發展必須跨越的一道關隘。
在墨西哥現在通過審批的1.92GW風電項目中大部分都被稱為“自我供電”項目,也就是風電開發商同能源消耗大戶之間簽訂的私人購電協議,這些電力消耗大戶主要是制造商和礦業公司。
但是人們擔心,越來越多的風電并入電網會影響電網的穩定性。解決風電對電網沖擊的方法之一,便是建立一個獨立的輸電系統運營商。
這種做法也得到了墨西哥高層的支持。在今年初,科爾維德曾在公開場合表示,在能源系統改革中,獨立系統運營商不僅是新能源改革成本的重要因素,也是確保改革過程中確保電力供給和需求的重要推動者。
電力市場改革是1960年墨西哥實行電力部門國有化之后最重要的改革。在分析人士看來,墨西哥的能源和電力市場改革將在中期內確保電力供應的穩定。協調了私人發電部門和公有的發電能力的統籌規劃可以促進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發展,并加快這些電力并入電網。
但雖然有了政策支持,墨西哥風電發展貌似應該順風順水。然而,風電的發展卻遭到了風電場所在地民眾的反對,最高亢的反對聲音來自土著社區。
土著社區的反對風電發展可謂是“由來已久”。墨西哥一度是西班牙的殖民地,雖然這段歷史已經遠去,但土著居民仍強調,在先人遭殺戮的土地上,不能再讓西班牙的公司發展風電獲利。
更現實的是,土著居民認為外國公司發展風能發電占用了他們的土地,破壞了他們的環境以及長期以來的漁業和農業生產,卻沒有給出不公平賠償。由此,墨西哥推動當地風電發展仍需各方努力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