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在過去幾年發布的能源領域引進社會資本的文件中,都能看到價格改革的影子。本月公布的 《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就提出,推進石油、天然氣、電力等領域價格改革,有序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天然氣井口價格及銷售價格、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由市場形成,輸配電價和油氣管輸價格由政府定價。
目前我國主要能源產品除煤炭外,均未建立完全市場化的價格形成機制,這給行業的盈利前景蒙上迷霧,成為阻礙民資進入能源相關領域的障礙。
吳鐘湖介紹,目前我國能源領域的價格改革主要集中在天然氣價格和電價改革兩方面。
此次發布的《意見》提出,支持民營企業、地方國有企業等參股建設油氣管網主干線、沿海液化天然氣(LNG)接收站、地下儲氣庫、城市配氣管網和城市儲氣設施,控股建設油氣管網支線、原油和成品油商業儲備庫。
電力、電網方面提出,鼓勵社會資本投資水電站,參與投資核電項目,進入核電設備研制和核電服務領域,鼓勵投資清潔能源項目、清潔高效煤電項目、燃煤電廠節能減排升級改造等領域。
吳鐘湖認為,價格的決定方式直接決定社會資本的盈利水平,社會資本進入能源領域還需價格改革的進一步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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