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雁珩對本報記者表示,從本批次核準計劃項目區域分布來看,中東部和南方地區核準規模創歷史新高。其中華東地區480萬千瓦,華中地區827萬千瓦,華南地區865萬千瓦,總計核準規模達2172萬千瓦,占全部計劃的65%,較第四批增加788萬千瓦,同比增長57%。“從目前情況看,國家能源局引導風電向消納條件好的區域布局的努力已經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隨著我國低風速風電技術的快速進步,中東部和南方地區風電已經步入規模化發展,預計"十三五"時期,風電將對上述地區拉動投資和調整能源消費結構起到重要作用.”
尊重實際 理性統籌
專家普遍認為,第五批風電核準計劃的布局實際上體現了國家能源局一貫的管理理念,即尊重產業發展實際,保證風電產業理性布局。
國家能源局數據顯示,今年一季度,風電平均利用小時數477小時,同比下降2小時;風電棄風電量107億千瓦時,同比增加58億千瓦時;平均棄風率18.6%,同比上升6.6個百分點。從省份來看,吉林棄風率高達58%,遼寧棄風率為35%,新疆為26%。因此,文件提出,“考慮到一季度新疆(含兵團)、吉林、遼寧等省(區)棄風限電比例增加較快,暫不安排新增項目建設規模,待上述省(區)棄風限電問題有效緩解后另行研究制定。”
“對于局部地區消納受限的省區,可在該省棄風率較低的地市精準布局適度規模且消納條件好的風電項目,以不增加現有棄風率為上限,如云南除大理州外、山西除晉北地區外,以及內蒙古包頭、阿拉善盟和赤峰地區等。”郭雁珩說,該方式既充分鼓勵了這些地區解決棄風限電工作的努力,又考慮到了這些地區的后續發展需求,體現了核準計劃與風電運行情況的緊密結合。
對于消納條件較好,未出現棄風限電的省區,則完全放開,不管是年度建設規模還是具體項目均由各省自主決策。
除棄風限電地區外,此次福建和青海等風資源與電網送出條件較好的省份也未列入核準計劃。 《2013年度中國風電建設統計評價報告》顯示,福建、青海等省前三批核準計劃項目推進相對較慢,核準計劃執行完成率不足50%;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最新數據顯示,福建、重慶、青海等地區前四批核準計劃完成率低于40%,“主要原因是前幾批核準計劃完成率較低,地方政府需要提高風電建設的積極性。” 秦海巖告訴記者。
此次核準計劃還有一個新的亮點,就是除了各省自主確定的項目清單外,各省根據評估提出的預計利用小時數也同時公布,而且除傳統的建設地點和建設規模等信息外,相關項目的預計核準時間和預計投產時間也同時公布。文件明確指出,將根據這些指標開展相關的監管和考核工作,一方面要確保項目投資得到落實和項目所發電量的全額上網,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配套送出工程和風電項目本體的有效銜接和同步建設,這將是國家能源局加強事中和事后監管的一次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