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思遠和諧水電安裝有限公司偽造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三級、承修三級、承試三級),被列入國家電網公司合格分包商名錄,承攬河南送變電工程公司濮陽220kV臺前變電站、鄭州800kV換流站、信陽東500kV變電站安裝工程,承攬湖北送變電工程公司220kV葛山變電站新建安裝工程。
(二)國網河南省電力公司沒有把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試類)列入變電站安裝招標條件國網河南省電力公司在濮陽220kV臺前變電站等變電站安裝工程招標文件中,沒有將承裝(修、試)電力設許可證(承試類)列入招標條件。
(三)承裝(修、試)企業出租、出借許可證,施工單位、個人涉嫌掛靠許可證投標或承攬工程
隨著電力工程建設市場許可準入管理的不斷加強,部分企業在經營活動中出租、出借許可證的各類行為更加隱蔽,如通過出具法人授權委托書、繳納臨時社保等方式,與掛靠人建立形式上的勞動用工關系,實質將許可證出借給個人對外承接工程,并從中以抽取利潤等方式收取管理費。
國網河南省電力公司對關聯企業和工程分包管理不嚴。在關聯企業承攬的電力工程中,存在一些分包給無資質、掛靠資質單位情況,違反資質管理有關規定,也給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帶來隱患。
專欄2:
1.湖南湘潭水利電力開發有限公司出租、出借許可證。湖南湘潭水利電力開發有限公司在承接河南省送變電工程公司“鄭州換流站至開封西第三回500kV線路工程”、國網河南電力公司南陽供電公司“南陽南至鄧州變Ⅱ回220kV線路工程”中,對施工現場沒有進行實質管理,全權委托項目負責人卞志濤進行管理;工程款由湖南湘潭水利電力開發有限公司帳戶直接打入卞志濤朋友范鵬飛帳戶,且范鵬飛不是湖南湘潭水利電力開發有限公司正式員工;項目負責人卞志濤按年度向湖南湘潭水利電力開發有限公司返還3%至5%的管理費。湘潭水利電力開發有限公司在上述項目中涉嫌出租、出借許可證,卞志濤、范鵬飛涉嫌掛靠許可證。
2.河南金信電力建設有限公司出租、出借許可證。河南金信電力建設有限公司承接的南陽飛龍電力集團有限公司“方城220kV韶華變2 期擴建線路工程”、“鄧州變-渠首變 220kV 線路工程”,項目負責人閆兵、紀文濤及施工現場的技術負責人、財務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等均不是河南金信電力建設公司的正式職工;南陽飛龍電力集團有限公司將工程款打給了閆兵、紀文濤個人賬戶,閆兵、紀文濤按照事先約定好的比例將一部分工程款交給河南金信電力建設有限公司。河南金信電力建設公司涉嫌出租、出借許可證,閆兵、紀文濤掛靠許可證。
3.四川省南充市水電工程有限公司出租、出借許可證。四川省南充市水電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河南送變電工程公司“焦作電廠—武陟變220 千伏線路工程”鐵塔組裝1標段工程,項目負責人蔣開芬(四川省南充市水電工程有限公司對其提供了社保繳納材料)以公司名義臨時招募18名技術工人從事組塔登高作業,特種人員報審表中吳亮等10人均無社保,也非四川省南充市水電工程有限公司人員。這些臨時招募人員由蔣開芬發放薪酬。經延伸查實,四川省南充市水電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出租、出借許可證。
4.四川省岳池縣石埡建安總公司出租、出借許可證。檢查組在延伸檢查中,發現四川省岳池縣石埡建安總公司涉嫌出租、出借許可證。
(四)個別承包企業與分包企業簽訂陰陽合同。個別承包企業違反國家工程承包管理相關規定,同一工程項目與分包企業簽訂不同的兩份合同,形式上對外為勞務分包合同,對內實質為專業分包合同。
專欄3:
濮陽龍源電力集團與河南盛發電力工程有限公司簽訂陰陽合同。“濮陽 220kV南樂變電站電氣安裝、鋼構架組立工程”,發包方濮陽龍源電力集團提供的勞務分包合同簽訂人為琚水利,分包方式是勞務分包,而在分包方河南盛發電力工程有限公司留存合同簽訂人是張曉東,承包方式是作業分包,是包安全、質量、工期的作業合同,其簽訂人不同,承包內容不同,屬于陰陽合同。
(五)個別企業沒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試類)開展試驗項目。
個別承包企業將高壓電氣設備試驗委托給沒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試類)的企業承攬。
專欄4:
駐馬店市華宇電力實業有限公司在金大地用戶工程項目中,將高壓電氣設備試驗委托無資質單位新鄉市火電建設有限公司舞陽分公司承攬,合同金額63萬元。高壓試驗沒有列入招標條件,新鄉市火電建設有限公司舞陽分公司屬于無證施工。
三、監管意見
針對在河南省駐點核查中發現的問題,國家能源局責成相關派出機構
按照許可管理規定對有關單位、個人進行處理:
(一)向執行許可管理制度不規范的相關企業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二)對涉嫌違反許可管理制度的相關企業、個人,按規定程序立案調查后,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2014年在建電網工程項目許可制度執行情況專項監管報告
為進一步加強電力市場準入監管,促進電力建設工程市場規范發展,通過嚴格依法監管,嚴肅處理檢查出的重點問題,以點帶面發揮好專項監管示范作用,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2014下半年重點專項監管工作計劃的通知》(國能監管〔2014 346號)要求,2014年9月至12月,國家能源局在全國9省(區、市)開展了在建電網工程項目許可制度執行情況專項監管工作,除河南省駐點檢查專項監管情況單獨形成監管報告發布外,根據其他8省(區、市)專項監管情況形成本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