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 2 月 9 日和 2013 年 3 月 21 日福建省發改委批準同意公司全資子公司福建中閩能源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閩能源”)開展福清大帽山風電場、馬頭山風電場、王母山風電場項目前期工作,2015 年 4 月中閩能源全資子公司中閩(福清)風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清風電”)與福清市人民政府簽訂了《福清南嶺片區風電項目投資開發協議書》,福清市人民政府同意與福清風電以及福建省發改委簽訂福清大帽山風電場、馬頭山風電場、王母山風電場三個陸上風電項目的三方框架協議,2015 年 5 月 4 日福建省發改委、福清市政府、中閩能源共同簽訂《特許權框架協議》。
201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發的閩發改網能源函[2015]246 號《關于福清大帽山風電場項目核準的復函》、閩發改網能源函[2015]249 號《關于福清馬頭山風電場項目核準的復函》、閩發改網能源函[2015]252 號《關于福清王母山風電場項目核準的復函》,同意福清風電建設福清大帽山風電場、馬頭山風電場、王母山風電場,現將有關核準情況公告如下:一、福清大帽山風電場項目核準情況(閩發改網能源函[2015]246 號項目核準的復函)
1、為合理開發利用當地的風能資源,減緩對省外一次能源輸入的依賴,發展清潔能源,減輕環境污染,適應區域負荷發展需要,同意建設福清大帽山風電場項目。項目單位為中閩(福清)風電有限公司。
2、項目建設地點:福清市城頭鎮
3、項目建設規模為 4 萬千瓦。主要建設內容包括:16 臺 2.5MW 級風力發電機組,1 座 110KV 升壓變電站。
4、項目總投資為 39860 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為 20%。
項目股東:福建中閩能源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出資比例:100%。
二、福清馬頭山風電場項目核準情況(閩發改網能源函[2015]249 號項目核準的復函)
1、為合理開發利用當地的風能資源,減緩對省外一次能源輸入的依賴,發展清潔能源,減輕環境污染,適應區域負荷發展需要,同意建設福清馬頭山風電場項目。項目單位為中閩(福清)風電有限公司。
2、項目建設地點:福清市海口鎮、南嶺鎮、陽下街道。
3、項目建設規模為 4.75 萬千瓦。主要建設內容包括:19 臺 2.5MW 級風力發電機組,1 座 110KV 升壓變電站。
4、項目總投資為 45929 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為 20%。
項目股東:福建中閩能源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出資比例:100%。
三、福清王母山風電場項目核準情況(閩發改網能源函[2015]252 號項目核準的復函)
1、為合理開發利用當地的風能資源,減緩對省外一次能源輸入的依賴,發展清潔能源,減輕環境污染,適應區域負荷發展需要,同意建設福清王母山風電場項目。項目單位為中閩(福清)風電有限公司。
2、項目建設地點:福清市海口鎮、南嶺鎮、陽下街道。
3、項目建設規模為 4.75 萬千瓦。主要建設內容包括:19 臺 2.5MW 級風力發電機組。
4、項目總投資為 44389 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為 20%。
項目股東:福建中閩能源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出資比例:100%。
上述三個風電場核準項目尚需提交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批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中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