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緯企業子公司海洋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于5月10日取得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安泰商業銀行、法國巴黎銀行臺北分行共同組成聯貸案統籌主辦銀行團之五年期新臺幣25億元融資以建置2部離岸風力發電機組。本案亦為臺灣首件遵循赤道原則規范辦理之融資案,以最先進的對環境、社會友善,并注重保護生態多樣性、維護當地漁民生計的開發模式,發展綠色再生能源,以達環境保育、經濟發展并行不悖的目的。
為達成2025非核家園與二氧化碳減排承諾,“政府”于2011年宣示「千架海陸風力機」計劃,將于2030 年前安裝800 架離岸風力發電機。讓上緯企業有機會于國際公認優質風場臺灣海峽進行風場開發。另新政府的目標則是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500億度占總發電量20%,較目前能源局2030年再生能源發電400億度的目標高100億度,且提早5年。上緯企業將更用心竭力配合政府政策及目標。
海洋風電公司第一階段將設立2部示范風機,發電容量合計8MW,預計2016年年底開始商業運轉;第二階段將增設風機,預計2019年年底開始商業運轉,兩階段總發電容量128MW,將成為臺灣首座離岸風場。
赤道原則(英語:Equator Principles,縮寫為EPs),是一套非強制的自愿性準則,用以決定、衡量以及管理社會及環境風險,以進行項目融資或信用緊縮的管理。這個準則出現于2003年6月,由一群私人銀行所制定,參與制定的銀行有花旗集團、荷蘭銀行、巴克萊銀行、與西德意志銀行等。他們采用世界銀行的環境保護標準與國際金融公司的社會責任方針,形成了這套原則。根據2009年10月的資料,有67家財務金融機構采用了這個原則,因此它形成了一個實務上的準則,協助銀行及投資者了解應該如何加入世界上主要的發展計劃,對它們進行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