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昨日印發2018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意見提出:
2018年要穩步發展風電和太陽能發電。強化風電、光伏發電投資監測預警機制,控制棄風、棄光嚴重地區新建規模,確保風電、光伏發電棄電量和棄電率實現“雙降”。有序建設重點風電基地項目,推動分散式風電、低風速風電、海上風電項目建設。積極推進風電平價上網示范項目建設,研究制定風電平價上網路線圖。健全市場機制,繼續實施和優化完善光伏領跑者計劃,啟動光伏發電平價上網示范和實證平臺建設工作。穩步推進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建設。
穩步推進風電項目建設,年內計劃安排新開工建設規模約2500萬千瓦,新增裝機規模約2000萬千瓦。扎實推進部分地區風電項目前期工作,項目規模約2000萬千瓦。積極穩妥推動海上風電建設,探索推進上海深遠海域海上風電示范工程建設,加快推動分散式風電發展。
著力解決清潔能源消納問題。認真落實《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實施方案》,多渠道拓展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能力。完善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監測評價制度,推動實行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落實可再生能源優先發電制度,推進可再生能源電力參與市場化交易,建立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激勵機制,做好可再生能源消納與節能減排、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等考核政策的銜接。優化可再生能源電力發展布局,優先發展分散式風電和分布式光伏發電,鼓勵可再生能源就近開發利用。
附件:2018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