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美國媒體報道,中國風電設備制造企業華銳風電在與美國超導公司的商業機密竊取訴訟案中最終落敗。根據判決結果,華銳風電需要支付高達5900萬美元的罰款并賠償美國超導公司約4億人民幣。
該道稱,這是中國企業竊取美國知識產權的典型案例,中國華銳風電的這些行為破壞了美國企業的競爭力和個人利益,導致美國超導公司至少損失了8億美元。
目前華銳風電已經同意支付賠償金。
案件回顧
本案中最為關鍵的”商業秘密“,是美國超導公司為華銳風電提供的核心組件和控制軟件。
華銳風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601558)是中國第一家自主開發、設計、制造和銷售適應全球不同風資源和環境條件的大型陸地、海上和潮間帶風電機組的專業化高新技術企業,并在中國率先自主開發出全球領先的5MW、6MW系列風電機組。作為中國風電產業曾經的標桿企業,華銳風電在自己發展歷程中寫下了多個第一:
國內第一家引進國際先進的兆瓦級風電機組技術的風電企業,實現了兆瓦級風電機組的國產化、規模化生產;
為中國第一個國家海上風電示范工程——上海東海大橋風電場提供了34臺3兆瓦風機,是國內唯一經過5年運行檢驗并順利出質保的海上風電項目。
華銳風電在其最輝煌的時期,曾連續三年奪得國內新增裝機量頭把交椅,并成為裝機量排名全球第二的風電整機制造商。截至2018年,實現累計風電裝機容量16527MW,海上風電裝機容量170MW,出口裝機容量388.5MW,在國內市場排名第四。
美國超導是一家行業領先的能源科技公司,在風力發電市場主要通過先進的能源電子產品和工程以及支持服務,幫助制造商生產具有高度競爭力的風機,它與華銳風電已合作多年。
據公開資料顯示,美國超導和華銳風電于2005年開始合作,從那時起,美國超導向華銳風電提供大量的風機設計和技術服務,同時為華銳數千臺風機提供電控核心部件和控制軟件。2008年至2010年的三年間,華銳風電貢獻了美國超導收入總額的2/3以上。2010年,美國超導對華銳風電的銷售額占其全球銷售額的68%,其中變頻器占比為90%。
但是近年來,華銳風電逐漸減少了購買美國超導體的產品,并轉到自行生產,而這些產品和操作軟件均來自美國超導,并且未經美國超導的授權。因華銳風電自2011年4月起不再接收美國超導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產品,2011年,美國超導銷售額為8200萬美元,同比下滑73%,其中風電相關收入4400萬美元,同比下降了81%,凈利潤為負1.36億元。因此,引發了一系列重大訴訟和仲裁案件:
自2011年起,美國超導宣稱:華銳風電拒收按約定發運的貨物,導致其業務受影響,股價驟降,并稱華銳風電竊取其知識產權。隨后華銳風電與美國超導及其關聯公司因采購合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商業秘密等問題相繼爆發數起重大訴訟和仲裁,雙方“戰局”蔓延至境內外多地。
2011年9月,美國超導的關聯公司蘇州美恩超導有限公司向北京市一中院起訴華銳風電侵害其軟件著作權,金誠同達律師團隊代理華銳風電應訴該案,并獲一審勝訴。
2013年6月,美國司法部對華銳風電及三名自然人提起刑事訴訟,控訴他們在與美國超導及其關聯公司的業務往來中涉嫌電信詐騙、刑事版權侵犯、竊取商業機密以及共謀。
2015年7月,美國超導、蘇州美恩超導有限公司、美國超導Windtec有限責任公司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華銳風電及三名員工侵害商業秘密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該案標的額約為29億元人民幣,是迄今為止中國國內爭議數額最大的知識產權個案。此外,雙方還在國內互相提起多個合同仲裁。
經過數年磋商談判,2018年7月4日,華銳風電發布了關于與美國超導公司的系列訴訟案件事項進展暨簽署和解協議的公告。當天,華銳風電與蘇州美恩超導有限公司、美國超導、美國超導奧地利公司簽訂了旨在完全及最終解決公司與超導全部案件的《和解協議》。按照協議,華銳風電將分兩筆向蘇州美恩超導支付總計等值于5750萬美元的和解款項,在協議生效后一個工作日內,該公司將支付等值于3250萬美元的第一筆和解款,在美國司法部刑事案件法官作出第一次量刑判決(預計于當地時間7月6日)后的十個月內,該公司繼續支付等值于2500萬美元的第二筆和解款。根據公告,華銳風電股東西藏新盟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尉文淵,將為本次和解協議應支付的第二筆和解款項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重罰下的反思
英國媒體曾在評價此案件時指出,兩家公司關系惡化凸顯出風機制造業的激烈競爭——全球經濟放緩的陰影正對該行業構成威脅。中國是目前世界最大的風機和光伏組件制造國,同時中國企業開始在本土與西方制造商競爭合同。有風電市場人士表示,兩家公司的交惡,很可能與美國超導的優勢地位受到中國企業的強有力挑戰有關。多年前,當時華銳風電的高層人士曾表示,這一案件的核心是商業糾紛而并非知識產權侵權問題。對此,雙方各執一詞。經過這場漫長的訴訟,這一案件至少反映出:華銳風電忽視了對知識產權所引發問題的認識和相關糾紛起因的規避。
風電一直是中國的強勢產業,而華銳風電是中國最大的風電設備制造商。但是,華銳風電的核心組件和操作軟件始終由美國超導提供,由此可以看出,我們國家仍然缺少核心技術的研發能力。本案中華風電銳罰款5900萬美元,再聯想到不久前中興罰款22.9億元,這都是由于我們國家缺乏核心技術,進而導致中國企業一再受到制裁和罰款。而在這樣的市場環境下,中國企業如果想做的長遠,首先是要適應國內需求,立足國內,面向國際,更重要的一點是:技術不能永遠跟在別人后面跑,要面向前沿技術,加大投入研發的力度,擁有自己的核心技術,企業才能走得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