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能源局《關于2019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有關要求,華東能源監管局切實加強2019年風電、光伏發電建設重點環節監管。
一是深入開展電網消納能力論證工作監管。針對轄區內安徽省新能源并網消納能力問題,印發了《關于明確安徽省2019年風電光伏發電建設電網消納能力論證有關監管要求的通知》,明確了對電網企業開展電網消納能力論證工作的意見和要求,聽取了安徽省電網企業關于電網消納能力分析情況的報告,提出了監管意見。同時督促電網企業滾動開展電網消納能力分析論證,在不斷提升消納能力分析工作的科學性、規范性水平的同時,及時做好電網消納能力的信息公開工作。
二是加強風電、光伏項目競爭性配置監管。積極參與轄區內上海市、安徽省2019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競爭性配置工作,對《國家能源局關于2019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的相關政策定位、思路導向以及機制建設方面的要求做了宣貫,并對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競爭性配置、項目消納等環節工作明確了監管要求。
三是加強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網服務監管。結合項目申報工作要求電網企業按照穩中求進、分類管理的原則,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規范和提升新能源并網服務工作,加大對自發自用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網的支持力度,科學合理地提高電網對風電、光伏等新能源發電的消納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