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網公司通過“新能源云平臺”直接掌握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的信息后,“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臺”將扮演怎樣的角色?日后,兩個平臺又將各自發揮怎樣的作用?是否會出現功能重疊、相互替代的情況?
近日,國家電網有限公司發布《關于組織開展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申報的公告》。根據《公告》,國網公司將為符合中央財政補貼條件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提供補貼項目清單申報服務。申請納入項目清單的新能源發電企業需通過國網“新能源云平臺”開展申報工作。
《公告》同時指出,此次補貼項目清單申報范圍為前七批補貼目錄以外的已并網集中式新能源項目。對于已納入前七批補貼目錄、光伏扶貧補貼目錄、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項目,不需要申報,但可在平臺補充完善相關項目信息。
今年3月20日,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曾發布《關于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申報與審核工作有關要求的公告》。根據這一《公告》,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申報平臺為“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臺”。
前后間隔僅一月有余,面對兩個平臺,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的申報工作是否發生了變化?在補貼申報和審核的過程中,兩個平臺又是怎樣的關系呢?
“我們確實是填報了兩遍,本來已經在原來的信息管理平臺上填過了,但后來我們又接到新的通知,要在新的平臺上重新報一次。”山東省某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負責人段某告訴記者,就在幾天前,她剛剛接到當地電網公司的通知,要求在國網“新能源云平臺”上再次申報項目信息。
對此,國網公司相關負責人透露,在新能源云平臺填報的項目,不需要在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的平臺上重復報送。 但對于此前已經在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填報過的項目,為做好與電網企業已有信息的校對,便于納入清單后及時轉付補貼,避免項目信息不一致等情況,企業需要在“新能源云平臺”補充完善相關項目信息。
段某所在企業的情況便屬于后者。二次填報,體驗如何呢?
“我感覺這個平臺比之前的簡單一些,要的材料少一些,比如沒有要求我們提交發電量、竣工方案這類信息。”段某還告訴記者,在“新能源云平臺”注冊登錄后,項目的名稱和一些基本資料可以自動顯示出來,不再需要申報企業填寫。“過了幾天,我還接到電網公司的一個電話,是負責審核并網時間的工作人員打來的,說我填報的并網時間和電網系統里登記的不一樣,讓我撤回后重新修改一下。”
按照國家相關要求,目前可再生能源補貼項目清單申報審核工作按照“成熟一批,發布一批”的原則,分階段發布清單。根據此前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發布的《公告》,首批補貼清單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審核發布工作。
此次國網公司發布的《公告》也顯示,當前正在分省區、分批次開展申報工作。4月底前,各省區平臺均開放存量集中式項目申報。同時,國網公司特別強調,按照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清單式”管理要求,補貼清單申報不設截止日期,項目隨報隨審,定期發布項目清單。
“作為企業而言,我們肯定是想越早拿到補貼越好,所以我們把所有能做的工作都盡量快點完成。”段某表示,“電網公司確實沒有明確申報截止時間,但是我們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時間就重新填報了。”
記者注意到,按照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和國家電網公司前后發布的申報通知,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在注冊申報后,項目均需要經過初審、復審確認、復核和公示四個步驟。
初審工作一般由電網企業負責進行,此前在“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臺”申報后,電網企業需依托這一平臺在線受理發電企業申報和初審。而現在,企業通過國網公司的“新能源云平臺”申報后,省級電網公司無需借助其他渠道,即可對新能源發電企業申報項目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進行核對。此后的復核工作則由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完成,電網企業需要將通過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復審的項目信息報送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進行復核,復核后,結果再行反饋至電網企業。
目前,國網公司通過“新能源云平臺”直接掌握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的信息后,“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臺”將扮演怎樣的角色?日后,兩個平臺又將各自發揮怎樣的作用?是否會出現功能重疊、相互替代的情況呢?對此,記者致電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得到的回復是“我們和國網公司兩家單位都在按照國家的要求去做相應工作,至于其他問題,現在無法回答。”
記者將持續關注兩個平臺的后續運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