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山東省能源局印發《2021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導意見》,提出實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計劃,到2021年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達到5200萬千瓦以上,占電力總裝機比重達到32%以上,年內完成投資300億元以上。數據顯示,2020年,山東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累計達到4791萬千瓦,2021年山東新增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將達到409萬千瓦以上。
不斷實踐,不斷總結,那么人們對客觀事物的認識也就越來越深刻,知識越來越廣,智慧越來越高,不斷發展、前進。
主要指標:到2021年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達到5200萬千瓦以上,占電力總裝機比重達到32%以上;煤電裝機控制在1億千瓦左右,占電力總裝機比重66%左右。2021年,煤炭產量穩定在1.1億噸左右;天然氣供應量220億立方米以上;省外來電1200億千瓦時以上;能源基礎設施投資600億元以上。
“意見”提出:實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計劃。規劃布局千萬千瓦級中遠海海上風電基地,建成投運首批海上風電試點示范項目,實現海上風電“零突破”;科學布局陸上風電,推進華潤德州陵城風電二期、沃爾新源萊西風電等重點項目建設。圍繞打造千萬千瓦級鹽堿灘涂地風光儲一體化基地,建成投運通威東營漁光一體化生態園區等項目;推進采煤沉陷區光伏基地建設,建成新泰翟鎮采煤塌陷地平價光伏等項目;支持利用廠房、商業建筑屋頂等,建設分布式光伏電站。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突破5000 萬千瓦,年內完成投資300 億元以上。
原文如下:
各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有關能源企業:
為統籌做好2021年全省能源工作,加快推動新時代能源行業高質量發展,省能源局研究制定了《2021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導意見》。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山東省能源局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