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河池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巴馬盤朋風電場項目核準的批復。
內容指出,為加快河池市風能資源開發,提高清潔能源供應能力,保障能源供應安全,推進碳達峰碳中和,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建設巴馬盤朋風電場。
巴馬盤朋風電場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巴馬瑤族自治縣那社鄉、所略鄉,項目單位為華潤電力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中國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本項目總裝機容量為100MW,擬安裝16臺單機容量為6.25MW的風電機組;建設一座220kV升壓變電站;建設20MW/40MWh的儲能設施;配套建設道路及其他附屬配套工程。項目動態總投資63323.50萬元。
全文如下:
河池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巴馬盤朋風電場項目核準的批復
河發改審批〔2025〕60號
巴馬瑤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
報來《關于核準巴馬盤朋風電場項目的請示》(巴發改報〔2025〕96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加快我市風能資源開發,提高清潔能源供應能力,保障能源供應安全,推進碳達峰碳中和,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建設巴馬盤朋風電場(項目代碼:2410-451200-04-01-452527)。
二、項目單位:華潤電力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中國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三、項目建設地點:巴馬瑤族自治縣那社鄉、所略鄉。
四、主要建設內容及建設規模:本項目總裝機容量為100MW,擬安裝16臺單機容量為6.25MW的風電機組;建設一座220kV升壓變電站;建設20MW/40MWh的儲能設施;配套建設道路及其他附屬配套工程。
五、項目動態總投資63323.50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占項目
總投資的比例為33.33%),由項目單位通過自籌和銀行貸款解決。
六、項目建設過程中要認真落實各項節能措施并選用節能產品;項目環保、水保等設施必須執行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同時驗收投入使用的規定。
七、要嚴格按附件核準的方案開展工程招投標工作。工程招標活動由項目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八、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準項目應附前置條件的相關文件是《關于印發2024年度陸上風電、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方案的通知》(桂能新能〔2024〕294號)、項目獲取建設指標時的用地紅線范圍、河池市自然資源局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字第451200202500020號)、《巴馬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于巴馬那桃風電場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報告及評估報告的批復》(巴政函〔2025〕20號)。
九、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
主要建設內容等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提出變更申請,我委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出具是否同意變更的書面決定。
十、項目予以核準決定之日起2年內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在2年期限內未開工建設也未按規定申請延期的,本核準文件自動失效。
十一、本項目核準后,項目單位應積極與電網企業對接,電
網企業應按有關規定做好并網服務等相關工作,確保項目的建設計劃及并網工作有序推進。
十二、項目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能源局關于印發 2024 年度陸上風電、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方案的通知》(桂能新能〔2024〕294號)的要求推進項目建設。儲能設施須與發電項目同步投運,購買或租賃共享儲能服務的,服務時間從項目并網之日計起。
十三、項目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明確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業務工作的通知》(國能函安全〔2020〕39號)等文件要求,自覺接受項目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十四、項目單位應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質量管控等各項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產和質量事故的發生,我委就項目在安全管理和質量管控等方面需要履行的相關責任和義務進行書面告知。
十五、請項目建設單位于每月月底前通過廣西投資項目在線并聯審批監管平臺(登錄網址:http://zxsp.fgw.gxzf.gov.cn)報送項目進展信息,直至項目實施完畢為止。
附件:1.招標事項核準意見表
2.電力項目安全管理和質量管控事項告知書
3.巴馬盤朋風電場總平面布置圖
河池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
招標事項核準意見表
項目單位:華潤電力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中國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項目名稱:巴馬盤朋風電場

附件2
電力項目安全管理和質量管控事項告知書
華潤電力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中國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為了進一步加強電力項目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生產和質量事故,現就你單位巴馬盤朋風電場施工安全和質量管控應重點注意的事項告知如下。
一、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8號)、《電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1號)、《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8號)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導則》(NB/T10096-2018)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和要求,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二、應當按要求設置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三、應當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四、應當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投入。
五、應當按要求建立工程分包管控制度和措施,禁止施工單位轉包或違法分包工程。
六、應當組織開展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應當嚴格落實應急管理及事故處置措施,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八、嚴格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和《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明確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業務工作的通知》(國能函安全〔2020〕39號)等有關文件的規定和要求,開工前必須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注冊手續,并做好工程質量管控各項工作。
若發生違反上述事項的行為,有關部門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進行處罰,并將處罰信息納入被處罰單位的信用記錄。
告 知人:河池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被告知單位:華潤電力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中國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
附件3
巴馬盤朋風電場總平面布置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