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消息,日本最終通過了一項法律,開放其專屬經濟區(EEZ)廣闊水域供海上風電開發,這對全球漂浮式風電行業而言是一個大大的利好消息。

日本國會經過兩年的等待,在6月份終于批準了這一允許在其專屬經濟區(EEZ)內進行海上風電開發的法案。法案原名稱為《關于促進利用海域開發海洋可再生能源發電設施的法律》部分修改法案,今年提交審核時改名為《關于發展海洋可再生能源發電設施的法律》,預計將于2026年4月1日生效。法案的通過,為日本深水區漂浮式海上風電的繁榮帶來了希望。
日本擁有世界第六大專屬經濟區(EEZ)——海洋國家宣稱擁有礦產勘探和捕魚權的非領海水域。目前,日本可以在200米或更深的新海域開發海上風電。
日本政府最初于2024年1月提出這項法律改革,希望釋放超過400萬平方公里的專屬經濟區用于可再生能源開發。目前,日本的風電場主要安裝在領海和內海。
根據此前的估算,日本專屬經濟區的理論海上風電裝機潛力為552GW(日本風電協會JWPA預估數據),最多可達1000GW(10億千瓦)。 其中大部分電力將來自深水漂浮式風電場。
擴大漂浮式海上風電的規模對于提升日本的能源自主性和韌性至關重要,同時也代表著重要的全球產業機遇。
該法案提出建立允許經營者在日本專屬經濟區內設置海洋可再生能源發電設施的制度,主要特點包括:1、指定區域:該法案允許在 EEZ 內劃出特定區域用于海上風電開發;2、跨部門委員會:授權經濟產業?。∕ETI)設立協調委員會,與地方當局、行業參與者和其他利益相關者合作;3、環境監督:該立法簡化的政府主導的環境評估,確保可再生能源擴張不會以犧牲海洋生物多樣性為代價。(https://www.meti.go.jp/english/press/2025/0307_003.html)

日本目前已開發近海海上風電,并尋求轉向深海漂浮式風電場(JERA)。圖為石狩灣(Ishikari Bay)海上風電項目,安裝有2排各7臺8MW風機
對于日本EEZ海上風電法案的通過,全球風能理事會表示,要釋放日本漂浮式海上風電的潛力,還需要政府與產業界的通力合作,為EEZ項目制定一個清晰可靠的框架,同時還需要透明、高效的許可和基礎設施準入,以加速項目的發展,同時需要建立降低項目風險和吸引漂浮式風電技術投資的機制。

![]()
![]()
日本提升海上風電目標:2030年10GW,2040年30~45GW
風電在日本的能源計劃中扮演著關鍵角色,日本政府也正尋求逐步淘汰煤炭。日本已設定了風電發展目標,到2030年實現海上風電裝機容量10GW,到2040年達到30-40GW。

然而,受通貨膨脹和日元貶值等因素影響,海上風電開發的商業環境受到了極大影響。三菱等公司宣布重新評估其在日本的項目,大幅放緩了海上風電的安裝進度。殼牌公司近期也裁減了專注于日本海上風電領域的團隊,以縮減其低碳業務的規模。
這一系列挑戰促使日本政府在海上風電領域進行立法改革,希望能吸引到開發商投資日本海上風電。除了專屬經濟區法案外,有報道稱,日本還正在重新考慮一系列海上風電法規,以降低風險并削減項目的成本。其中一項關鍵改革是將項目期限從目前的30年延長至40年。此外,還有一項提案提議放寬沿海航行法,允許非日本國旗船舶也可在海上風電場區域航行。
截止2024年,日本風電累計裝機容量:5840.4 MW,共安裝了2720臺風電機組,主要為小型風電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