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公開征求《江西省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及配套細則意見的公告。
文件明確存量、增量項目的機制電價、電量以及執行期限!
存量項目:
2025年6月1日以前投產的存量新能源項目,機制電量上限原則上與現行具有保障性質的相關電量規模政策相銜接,已參與綠電交易的新能源不納入機制電量范圍,機制電價統一按江西省煤電基準價執行(煤電基準價為0.4143元/kWh)。
執行期限按照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剩余小時數與投產滿20年較早者執行。
集中式新能源投產容量以項目核準(備案)容量為準,投產時間以電力業務許可證中核準(備案)發電機組最晚投產時間為準;分布式新能源投產容量及時間以電網企業營銷系統中項目的“并網容量”和“并網日期”為準。
增量項目:
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產的增量新能源項目,機制電量年度總規模,綜合考慮當年增量新能源項目裝機容量、合理利用小時數、用戶承受能力、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完成情況等因素確定。
機制電價由競爭形成,具體按照邊際機組報價確定,同一批次、同類型項目機制電價水平相同。
競價上限考慮合理成本收益、綠色價值、電力市場供需形勢、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初期為避免無序競爭,設置競價下限和申報充足率下限,引導新能源充分競爭,降低全社會用能成本。
執行期限,根據同類項目回收初始投資的平均期限合理確定,起始時間按項目申報的投產時間確定,入選時已投產的項目按入選時間確定。
江西省增量新能源項目機制電價競價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明確,增量項目2025年首次競價,暫定于2025年10月組織開展,首次競價范圍為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增量新能源項目。
后續年度競價,在省內電力中長期年度交易組織前完成,原則上每年開展1次,確有必要的可以開展多次競價。競價范圍為已投產和未來12個月內投產,且未納入過機制執行范圍的項目。
公告如下:
關于公開征求《江西省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及配套細則意見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發改價格〔2025〕136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我委起草了《江西省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江西省增量新能源項目機制電價競價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和《江西省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差價結算細則(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本次征求意見的反饋截止時間為2025年9月14日。有關意見建議請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反饋至jxfgwjgc@126.com,并請注明單位、姓名及聯系方式。
感謝您的參與和支持。
附件:
1.江西省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doc
2.江西省增量新能源項目機制電價競價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docx
3.江西省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差價結算細則(征求意見稿).docx
2025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