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3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了《鑄造用生鐵企業認定規范條件》的通知。全文如下:
關于印發《鑄造用生鐵企業認定規范條件》的通知
工信部原[2011]13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主管部門:
為促進鑄造用生鐵行業健康發展,推動鋼鐵工業結構調整,防止落后煉鐵產能變相逃避淘汰,我部將對現有專業生產鑄造用生鐵的企業按標準進行認定。現將《鑄造用生鐵企業認定規范條件》(簡稱《規范條件》)印發給你們,請各地工業行業主管部門依照《規范條件》于2011年6月底前將本地區企業初審結果及相關材料報送我部。
聯系人:工業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業司 文剛
電 話:(010)68205595 (010)68205575(傳真)
附件:鑄造用生鐵企業認定規范條件.doc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鑄造用生鐵企業認定規范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