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證券報》報導,國家能源局正在研究制定有關規范風電項目審批制度的管理辦法,該辦法最快上半年出臺,將為目前發展速度過快的風電行業「降溫」。有分析員指出,該辦法出臺或還將直接影響包括風電運營商及風電設備制造商在內的相關公司的盈利預期。
報導指,該辦法首次提出,地方政府在核準裝機容量在5萬千瓦以下風電項目之前,須拿到國家能源局的復函,否則不予通過。
此前規定是投資裝機容量在5萬千瓦以下的風電項目須在國家發改委備案后,由地方政府核準審批,對此,一些風電投資商紛紛將所投項目拆分成若干個裝機容量在5萬千瓦以下的專案,從而形成了「4.95萬」千瓦現象。
報導還引述權威人士指出,目前,在各地上報的總裝機容量6000萬千瓦左右的在建和規劃風電項目中,只有少數項目經過國家統一審批,只占總裝機容量的近10%。而不經國家統一審批的項目一般不被納入風電并網規劃,電網不保證全額收購,于是地方政府審批的很多風電場不時出現風機閑置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