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風電開發“十二五”第一批和第二批擬核準計劃項目已相繼公布,兩批項目在“十二五”全部投產后,2015 年全國風電裝機將超過1 億千瓦。
建議進一步完善和落實“三北”地區風電基地跨省區輸電規劃方案及調頻調峰電源配套方案,與風電基地同步建設。
(二)加快風電項目、輸電工程的配套核準、建設
進一步加快風電富集地區送出通道建設,改善現有網架結構,加強省間、區域間的電網聯絡線建設,提高電網輸送能力和消納能力。在考慮市場消納能力和確保電網安全運行的前提下,科學安排風電資源開發時序及建設進度,風電項目開發與電網工程同步規劃、同步核準、同步投產,充分考慮項目建設周期差異,保證風電項目與送出工程、輸變電項目的協調推進,避免投資浪費和棄風損失。加強風電項目核準管理,堅持先落實電網接入條件、完成接入系統評審、獲得接入電網意見函后再核準的管理程序。
(三)進一步加強和優化風力發電調度工作
科學合理安排電網運行方式,做好發電計劃安排,優先調度風電;協調電網之間的調度運行方案,力爭實現更長時間范圍內的開機方式優化,形成科學的開停機計劃、備用計劃,全面提升電力系統消納風電的能力。深入推進建立風電功率預測系統和風電場運行監控系統建設,提高風電調度運行的精細化水平。充分利用風電場十五分鐘、小時、日出力預測曲線,為電網調度部門科學精細化調度提供參考依據。加大跨省區調峰調度,挖掘系統調峰能力,加強火電機組運行管理,深入挖掘火電機組調峰潛力,實時測算火電調節空間,鼓勵火電參與深度調峰。
?。ㄋ模┙㈧`活的市場機制,協調風電與傳統能源矛盾
推進變革當前以發電計劃電量為基礎的電力運行管理模式,落實節能發電調度辦法,完善輔助服務補償機制,在省內或區域范圍內建立風電場對深度調峰火電企業的補償機制,鼓勵火電企業為風電低谷消納進行深度調峰,解決計劃電量的剛性約束與風電發展的系統靈活性需求之間的矛盾以及電力系統內各類不同的發電資源之間的利益沖突。發揮市場在優化配置資源中的靈活作用,推進風火互補發電權交易。
?。ㄎ澹┒啻氩⑴e,發展負荷,改善負荷特性
嚴格執行峰谷電價,加強風電富集地區需求側管理,改善系統負荷特性;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發展和培育中西部地區負荷,促進風電就地消納。在東北地區積極開展冬季低谷期風電供熱、風電熱泵等擴大風電消納的示范項目,拓展當地風電的利用方式。利用智能電網技術,積極開展各類試驗示范。在西北、華北適宜地區,開展以分散式風電及儲能設施等為主、電網為輔的微型電網運行示范,創新風電就地消納的模式。
?。┻M一步完善價格財稅政策,健全風電發電激勵機制
完善可再生能源全額保障性收購工作機制,落實持續穩定的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政策,提高電價補貼的時效性。研究制定風電供熱價格政策。出臺抽水蓄能等調峰調頻電源的鼓勵性電價政策。合理確定新能源接入系統工程造價的補償標準,彌補企業合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