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 年6 月,黃毅誠與國家計委有關局的四位工作人員,赴法國和德國進行了20 天的節能考察,“我們對兩國合理利用能源,包括節能、改變能源結構及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的新技術和成就做了初步了解。”黃毅誠在隨后提交的《赴法國、西德考察節能的報告》中寫到:“德國和法國大力開發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陽能、風能、潮汐能、地熱、沼氣等,取得了一些成績。”
黃毅誠意識到,可再生能源能夠在節能工作中發揮很大作用。而對于可再生能源實用性的理解,來自于1985 年前后。
1985 年,西藏自治區政府成立20 周年。
1984 年3 月中共中央決定成立西藏經濟小組,為西藏建設42 個工程項目,黃毅誠被任命為該小組負責人。
老領導黃毅誠視察北重在此期間,黃毅誠時常思考,如何能使西藏發展得更快一些。當時,西藏的能源生產相對滯后,但黃毅誠認為西藏完全有條件利用可再生能源來解決電力供應問題。首先是西藏擁有豐富的水電資源,其次便是豐富的風能資源。
“雖然因海拔高,空氣的密度小,但西藏的風速大,刮風的時間長,還是有利用價值的。風能可以和水能互補,冬春風大,而冬春水枯;相反夏秋風小,而夏秋雨水大。”
黃毅誠提出:“太陽能也是西藏的一大優勢。西藏一年有太陽的天數很多,而且光照強。現在可以大量發展太陽能熱水器,解決取暖和做飯問題,進一步可發展使光能直接轉變為電能的電池或電站。”
因此,早在上世紀80 年代中期,15 千瓦、20 千瓦的風電機組占主流的時候,黃毅誠便已經提出風電上網的設想,組織全國力量進行1000 千瓦風電機組的研發工作,并完成了概念設計。雖然因為當時裝備制造能力有限的原因沒有完成產品的研制,但該工作對后來我國大型風電機組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導作用。
“我認為黃部長講得很好,一語道破中國風能開發的關鍵在于集中統一,再不能分散地搞‘小爐匠’式的經營了!在《中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風能單位就有198 家!為什么不能組織起來,搞風能集團?”錢學森在寄給賀德馨的一封信件中,便曾積極地支持和響應黃毅誠關于風電開發、風電上網的思路。
1991 年6 月,當時的能源部在北京召開全國風力發電建設規劃會議,提出了“九五”期間我國風電裝機力爭達到100 萬千瓦的宏偉目標。黃毅誠強調,要把風力發電建設成為電力工業的一個方面軍,并就開展風電機組國產化研制、風電與電網關系等問題作了重要指示。
有評論稱,此次會議吹響了我國風力發電開始進入工業化進程的號角。
離休后的黃毅誠對我國在風能的利用方面,進行了深入的思考總結,曾多次呼吁國家出臺相關政策,大力發展風電,提出“把風力發電作為電力的一個重要方面軍。”
黃毅誠堅信,“風電裝機容量最終會超過水電裝機容量”,并指出,“風電在看得見的時期內不會過剩,更不會重復建設。我認為國家只要準許并網并牽著風電上網電價這個‘牛鼻子’就可以了,可以按不同地區先定出風電上網電價,鼓勵大家去建設。”
在多種場合,黃毅誠都不斷為風電發展搖旗吶喊。在發表于2006 年的《風電要加速發展》一文中,他建議政府給發電公司一個具有指導性的風電與火電的裝機容量比例,制定全國統一的風電上網電價辦法,并把風力發電的增值稅下降到小水電的同一水平,在銀行貸款利息上和還款期上給風電以優惠政策。
黃毅誠很關注風電產業和風電技術的發展情況,在2005、2006 年我國風電發展遇到瓶頸的時候,他曾建議以建設風電基地和規模引進風電技術來帶動風電機組的國產化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