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能源報:我國應如何盡快完善技術標準和認證體系?有沒有一些經驗可以借鑒?
周鶴良:我國亟待建立健全風電技術標準和檢測認證體系,為風電設備質量提供保障。企業在其產品批量化生產、商業化運行前應積極主動對新設計的樣機進行嚴格檢測,不要急于進行量產,避免未來更大的市場風險。據了解,在丹麥等許多國家,風電設備認證已成為強制性認證;在英國、希臘等國家,雖不屬于強制性認證,但風電場業主和開發商在購買設備時也都會提出認證要求。國際領先的風電設備生產企業也都在風電機組整機或葉片等關鍵零部件新產品正式規模化投產前,委托有關檢測認證機構開展全面嚴格的檢測試驗,考核其實際運行工況下的性能,開展產品認證。我國風電產業還處于初期發展階段,如果一開始就實施強制認證,會對整個產業發展非常不利,因為很多國內企業肯定達不到這個標準,市場將被國外壟斷。在市場發展到一定程度時推行強制性認證、設定一些門檻是必然的,但要看政府的態度和市場情況。
應優先開發陸上風電
中國能源報:近期國家將開展海上風電開發示范項目的建設,從風機設備投入的角度,您如何看待未來海上風電與陸上風電開發的關系?
周鶴良:應優先開發陸上風電,海上風電可以考慮在近期進行示范試點。與陸上風電相比,海上風電投資很高,因為風機設備制造過程中要考慮海上防腐等特殊技術要求,加大了成本;批量過小,提高了銷售價格。此外,施工方面有特殊要求,加大了投資費用。一般陸上風機的基礎施工費用約占總投資的 10%,而海上基礎施工費用高達總投資的 40% 以上。從而導致海上風電投資成本比陸上同類風機高出 50%—100%。即使海上風速條件好,一般也高出陸地 20%—40%。如果再考慮海底電纜輸電等費用,海上風電可能高出陸上50% 左右。海上風電開發成本高于陸地的問題是難以克服的。因此,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優先開發陸上風電;優先考慮開發距離負荷中心近、風能資源條件特別好的近海項目。從經濟方面來考慮,建議開發深入水底10米以內,離岸距離在0.5—1公里之內的海上風電;一旦決定開發,應適當提高開發規模,盡可能利用成熟技術和裝備,提高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