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收購美國海軍基地附近風電項目而引發的三一集團關聯公司訴奧巴馬案,以“逼和”畫上句號,這一事件具有標本意義。
美國東部時間11月4日,三一集團在美關聯企業羅爾斯公司宣布,與美國政府正式就羅爾斯公司收購位于俄勒岡州4個美國風電項目的法律糾紛達成全面和解。
三一集團和美國政府的和解來之不易。這不是談判桌上談來的和解,也非屈身妥協的和解,而是運用法律手段和美國總統及政府直面博弈的和解,堪稱“逼和”。
此舉意義非常,三一集團給有意或已經在美投資的中國企業提供了令美國政府尊重的維權范本。運用法律武器,而非政治和輿論手段,中國企業破解了美國政府對中國資本[0.00%]的偏見魔咒。
中國從資本輸入國變成投資進取國,中國資本走出國門的道路艱辛而坎坷,尤其是在西方世界的“領頭大哥”美國那里。無論中海油還是聯想,抑或是三一集團和華為,中國資本不管是國有出身還是民營基因,美國總是有些不情愿地予以排斥。而且其阻滯中國資本和產能項目的理由,最終是違反國家安全。資本項目一旦沾上了不尋常的政治要素,來自國會山、白宮、輿論場和相關產業的反華聲音就會無限放大,從而使中國資本在美投資變成了一個個無奈的失敗案例。
三一集團本來也可能是這些失敗案例中的尋常一個。2012年,美國總統奧巴馬以危害美國國家安全為理由,否決了三一集團美國關聯企業羅爾斯公司在美投資的風電項目。羅爾斯公司隨即對奧巴馬提起訴訟,認為白宮的決定違憲,應該對三一集團在美關聯企業的收購項目重新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