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外交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質檢總局、銀監會《關于“十二五”期間促進機電產品出口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
"十一五"以來,我國機電產品出口繼續高速增長,總體規模比"十五"期間翻了一番多;出口結構繼續改善,高新技術機電產品出口占比超過50%,自主知識產權、自主品牌產品出口份額穩步上升。截至2010年,機電產品連續16年保持第一大類出口商品地位。機電產品出口已成為我國國民經濟和對外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依靠低成本擴張、價格競爭的粗放式出口增長模式沒有根本改變。企業創新能力不強、核心技術缺乏、產品質量不高、同質化嚴重、境外營銷服務缺乏、出口秩序混亂等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沒有根本解決。"十二五"期間,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大力調整出口結構,加快培育以技術、品牌、質量、服務為核心競爭力的新優勢,促進出口結構轉型升級。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原則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按照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的總體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務實推進科技興貿戰略、市場多元化戰略、以質取勝戰略,加快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加強出口基地建設,規范出口秩序,推動誠信體系建設,大力培育自主品牌,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加快培育以技術、品牌、質量、服務為核心競爭力的新優勢,促進出口結構轉型升級,實現機電產品出口持續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按照"完善政策體系,重塑微觀基礎,加強分類指導,實現有保有壓,促進協調發展"的方針,堅持市場導向、企業主體、自主創新、共同參與的原則。
(三)發展目標。
一是優化出口產品結構。推動出口產品結構從勞動密集型向勞動密集型和技術資金密集型并重轉變。擴大擁有自主知識產權、自主品牌的機電產品出口,力爭一般貿易機電產品自主品牌出口比例提高到30%。
二是優化出口市場結構。推動出口市場結構從傳統市場為主向多元化市場全面發展轉變。鞏固歐美日等傳統市場,大力拓展中東、拉美、非洲、東盟、南亞等發展中國家新興市場。努力實施好已簽署的自貿協定,加快區域內貿易便利化進程;努力將對新興市場的出口比例提高到40%左右,增量占比提高到60%以上。
三是優化出口經營主體結構。推動出口企業結構從車間型向營銷型轉變。鼓勵汽車、機床、工程機械、船舶、鐵路機車等25個重點行業100個排頭兵企業建立健全境外營銷網絡和售后服務體系,培育和認定200個出口基地和2000家基地企業,著力培育100家具有較強科技創新能力和自主核心技術的跨國機電企業集團。規范企業出口經營行為。推動中小機電企業開拓國際市場。
四是機電產品出口逐步形成新的競爭優勢。推動出口從以產品為主向產品、技術、資本輸出相結合轉變。加快培育以技術、品牌、質量、服務為核心競爭力的新優勢。繼續鞏固機械類產品的傳統優勢,培育電子類產品的競爭優勢,強化大型成套設備的綜合比較優勢,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國際化,嚴格控制"兩高一資"產品出口,適度減少容易引起貿易摩擦的產品出口。
二、實施以質取勝和科技興貿戰略,優化出口產品結構
(四)加強重點行業出口指導。結合國家"十二五"規劃和重點行業調整振興規劃,發布汽車、機床、工程機械、船舶、鐵路機車、摩托車、計算機、通信設備、電子音響、家電、視像設備、半導體、冶金裝備、石油設備、電力設備、重型機械、農業機械、航空、航天、模具、印刷機械、建材設備、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等25個行業出口發展規劃,制定分類指導的政策措施。
(五)加快出口基地建設。繼續抓好汽車及零部件出口基地、船舶出口基地和科技興貿創新基地建設,再選擇若干帶動性強、產業集聚明顯的重點產業,培育建立出口基地,發揮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政策功能優勢,促進機電產品向產業鏈高端延伸,打造高端出口基地。充分運用現有資金政策,支持出口基地搭建技術研發、信息服務、產品認證、檢驗檢測等公共服務平臺。
(六)鼓勵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完善進口貼息政策,加大對裝備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的支持,支持企業引進先進技術、關鍵設備和核心零部件,通過消化吸收再創新,增強科技創新能力。
(七)加強機電出口企業創新能力建設。推動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貿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引導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打造以技術創新為特色的大型出口企業。鼓勵企業和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承擔產業共性技術研發任務。
(八)支持國內技術標準海外推廣應用。鼓勵企業通過并購、國際合作等方式建立海外研發中心。支持企業參與各類國際組織有關標準的制訂和修訂。推動企業獲得相關的安全、環保等方面的認證。鼓勵企業通過成套設備出口,帶動技術、標準和工程服務出口。
(九)推動出口產品品牌建設。重點發展一批創新能力強、技術含量高、市場潛力大的出口企業和產品,通過專業展覽、品牌推介等方式加大自主品牌的海外宣傳,提升品牌信譽等級。引導企業加大國際市場品牌建設投入。推動企業開展商標和專利的國外注冊保護。
三、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優化出口市場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