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發展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非水可再生能源開發要在充分考慮電價承受能力和保持國際競爭力的條件下積極推進。
風電開發要實現大中小、分散與集中、陸地與海上開發相結合,通過風電開發和建設,促進風電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實現風電設備制造自主化,盡快使風電具有市場競爭力,力爭2020年我國風電技術達到世界領先水平。在“三北”(西北、華北北部和東北)等風資源富集地區,建設大型和特大型風電場,同步開展電力外送和市場消納研究。發展海上風電堅持海洋規劃先行,避免無序發展。堅持統一規劃,加快制定相關政策措施,促進低風速地區資源開發,因地制宜地建設中小型風電場,采用低速風機,就近上網本地消納。在偏遠地區,因地制宜發展離網風電。規劃2015年和2020年風電裝機分別為1億千瓦和1.8億千瓦。
促進發展太陽能發電,規劃發電裝機2015年達到500萬千瓦左右,2020年達到2500萬千瓦左右,確保2030年我國太陽能發電技術達到世界領先水平。
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及其他可再生能源發電,2015年和2020年生物質發電裝機分別達到500萬千瓦和1000萬千瓦。
2015年和2020年地熱和海洋能發電裝機分別達到1萬千瓦和5萬千瓦。
滾動規劃中,進一步貫徹風電集中分散開發并舉思路,在風電發展總量目標保持不變的前提下,合理增加分散布局的風電規模。受國家太陽能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政策的激勵,太陽能光伏發電發展速度將進一步加快,2015年太陽能發電規劃目標增加300萬千瓦,2020年規劃目標增加500萬千瓦。2015年生物質、垃圾、潮汐、地熱等規劃目標增加200萬千瓦,2020年規劃目標增加500萬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