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滯十年的電力體制改革即將重啟,改革的決心來自中國新一屆政府的最高決策層。
2012年上半年,時任國務院副總理的李克強曾就電力改革批示,強調要保證能源長期穩定供應,電力市場化改革是必然選擇,并要求有關部門認真研究頂層設計和重點推進方案。此后,多份有關如何重啟電力體制改革的研究報告出臺,分別來自國務院研究室、國家能源局規劃司、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下稱電監會)市場監管部等。
2012年年中,李克強再次對其中一份呼吁啟動第二輪電力改革以解決當前能源領域突出矛盾的報告做出批示,明確提出重啟電改,報告轉至相關部門。
據財新記者了解,2013年兩會前,在有關新一輪機構改革方案的討論中已涉及到電力體制改革。接近方案設計者的消息人士透露,大能源部或能源委的方案雖然沒有出現在最后的機構改革方案中,但決策者正醞釀通過分拆壟斷的國家電網公司,推動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初步設計是將國家電網公司一拆為五,改革有望在全國“兩會”之后啟動。
2012年是中國開展電力改革的十周年。2002年,在時任國務院總理朱镕基的推動下,國務院發布《中國電力體制改革方案》(業內簡稱五號文件),啟動了以市場化為方向的改革。2003年走出第一步,通過對國家電力公司分拆重組,成立了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以及中電投、華能等五大發電公司。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應運而生。
改革只走出了第一步。擬議中的主輔分離以及東北電力市場和直購電等試點陷入僵局,電改舉步不前,原本計劃進一步完成輸配分開的國家電網公司坐大,在金融、電建、礦業等多個領域和海外大力擴張,逐漸成為鉗制電力市場形成的最大障礙。
藉十周年之機,各方再度發出改革之聲。中國電力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小琳亦在2012年初公開表示,應抓住當前有利時機,加快推進電力體制改革,當務之急是理順價格機制,將發電環節的競爭和經濟效應,傳導到消費端。
在一年的討論之后,盡管對具體改革路徑尚有爭議,但改革的最終目標——破除垂直一體化的壟斷結構,在發電和售電環節實現有效競爭,同時對具有自然壟斷屬性的輸、配電網絡嚴格監管,已成各界基本共識。這也是世界各國進行電力市場化改革的共同原則。
2013年3月10日,國務院機構改革啟動,其中包括重新組建國家能源局的內容。根據方案,電監會將并入國家能源局,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
監管機構重組為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帶來變數。電監會成立原本是中國推行電力市場化改革的舉措之一,但因電改止步不前,電監會蹉跎十年,用電監會第一任副主席邵秉仁的話說,處于“無市場可監管”的狀態。在接受財新記者采訪時,邵秉仁表示,此次機構改革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核心是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新的監管機構應承擔起重新發動和推進電力體制改革的任務,推動中國電力市場形成。
對中國來說,繼續推進和深化壟斷行業以及國企改革,是有效釋放“改革紅利”的突破口。十年前實現廠網分開,在發電側引入競爭,曾大幅度降低發電設備和裝機的造價,但隨后電改停滯,中國電力市場遲遲未能形成,政府不得不繼續對上網電價和終端銷售電價實行行政管制,企業失去了繼續提升盈利水平和投資效率的動力。而電網在買電和售電環節的壟斷進一步扭曲了電價體系,導致中國工商業企業實際電價遠高于名義電價(詳見輔文“電價的秘密”)。
從各國電力改革的經驗來看,如果下一步電力體制改革取得實質性突破,中國的實際電價水平有望下降,中國制造的整體競爭力將得到提升。
但多位電力業內人士在接受財新記者采訪時表示,前提是中國能夠完成國家電網拆分,并且在拆分之后管住壟斷環節——輸電——的價格和投資成本,并在發電與售電側充分引入競爭。
管住電網
從一年多來的討論和各方公開表態來看,管住電網已成為電力業內的基本改革共識
得到李克強批示的報告出自國務院研究室研究員范必和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專家景春梅,全稱為《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思考》。
報告稱,近幾年煤電矛盾不斷加劇,出現發電企業頻現虧損,工商企業用電負擔沉重,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發展受制約,電力普遍服務不到位等問題。能源領域的突出矛盾,反映出“現行電力體制已成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節能減排和發展多種所有制經濟的重大障礙”。應抓緊啟動第二輪電力體制改革。
從一年多來的討論和各方公開表態來看,管住電網已成為電力業內的基本改革共識。
電監會副主席王禹民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表示,在政企分開、廠網分開已經實現的基礎上,電力體制改革的節點已落在電網領域,應改變電網統購統銷的運行體制,堅持市場化原則,以出臺獨立輸配電價為切入點,統籌推進輸配電體制改革。
中電國際董事長李小琳在今年的政協提案中指出,雖然發電市場實現市場化,但購售電仍單一壟斷,電廠賣電、用戶買電都還沒有選擇權和議價權。如能逐步放開,則更加有利于廣大電力消費者和生產者自主調節、節能和創新能力的發揮,更加有利于新能源和智能電網等新興生產力的成長。
“輸電電價、配電電價需要獨立,拖了太久。”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宏觀經濟研究院研究員劉樹杰,在2012年召開的電改十周年座談會上直言,“確定電網成本現在沒人做,電網公司的成本結構根本不適用于監管,成本里什么都有,這是制度問題。”
在另一份也在業內發生很大影響的報告中,國家能源局發展規劃司副司長何勇健認為,中國電力體制目前“最突出、最緊要的矛盾”是,“由于電網企業擁有獨家買賣電的特權,加之所有電價均由政府管制,使電力市場中兩個最重要的主體,即發電企業(生產者)和電力用戶(消費者)被制度性‘隔離’了,不能直接‘見面’進行市場交易”。
電網的壟斷權從何而來,又如何打破?在何勇健看來,電網的特權來自自然壟斷與行政壟斷權力的交織結合,“電網企業在電力規劃、投資、價格、市場準入等方面有較大決策權或影響力,由于監管不力,電網借助自然壟斷擴張市場控制力”。
輸配電環節的規模效應和網絡經濟特征,決定了其自然壟斷特性——一個區域只有一個輸/配電網最為經濟。而這樣的環節需要進行嚴格監管,包括對定價環節進行約束,對電網企業的投資定額、造價及標準進行審批,使其投資成本維持在合理水平,并保證非歧視性的進入和使用電網措施。
但現實是,電網的投資與擴張近十年來完全處于失控的局面。
國網筑高壟斷的十年
“要把賬算清楚,哪些能入賬,成本的透明是要做的”
2002年五號文件要求電網企業實行主輔分離,目的即在于主輔分離后,能對電網企業的成本看得更清楚,在此基礎上確定合理的過網費標準。但實際上,主輔分離延宕數年,直至2011年9月,國網與中國電建和中國能建才簽訂主輔分離協議,將國家電網和南方電網中省級(區域)公司所屬的勘測設計、火電和水電施工、電力修造企業等輔業單位分離,產權目前已移交。據接近電監會的業內人士透露,最后剝離的施工輔業主要集中在發電領域,送變電相關并未剝離,國網內部也仍保留著部分設計部門。國網還收購電力設備制造企業,進軍礦業、金融板塊及在海外展開巨額投資。
其壟斷程度和控制力不僅沒有削弱,還得到了加強。
國家電網控股的公司共58家,其中包括5大區域電網、26家省級電力公司。除此外,一類是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國網北京經濟技術研究院、國網能源研究院、國網智能電網研究院、南瑞集團有限公司等研究機構。二是直流建設分公司、交流建設分公司等建設管理單位。三是許繼集團、平高集團、山東電工電氣集團有限公司這類設備供應商,相繼被整合進中國電力技術裝備有限公司,該公司業務橫跨裝備研發、設計、生產與制造,電力工程總承包,電力技術咨詢。國網新源控股有限公司還擁有規模不小的發電裝機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