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ㄋ模┢髽I在皖風電項目已完成吊裝容量(含并網裝機容量)占已核準風電裝機容量一半以上。
三、簡化風電項目核準流程
根據《安徽省地方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4年本)》規定,新建公共電源風電站項目由省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余項目由設區的市政府核準。擴建公共電源風電站項目,如需新增建設用地和申報國家接入系統設計評審計劃,視同新建項目管理。企業在取得用地預審、環評、規劃選址、節能評估審查等支持性文件后,自行組織具備新能源專業甲級工程咨詢資質單位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技術審查,將審查意見一并報送項目核準機關。
四、強化風電項目建設管理
已列入國家核準計劃項目,投資主體組成已經過國家審核確認,核準前原則上不準變更股權結構,確因特殊情況需變更的,原投資主體絕對控股地位不得改變。建設期間,項目不準變更股權結構。對擅自變更的項目,不予申報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同時停止企業繼續在皖開發風電。項目應于核準后三年內完成吊裝。
五、做好電網接入服務工作
省電力公司要積極配合做好風電項目的配套電網建設工作,落實電網接入和消納市場,及時出具并網接入意見,加快配套電網送出工程建設,確保風電項目建設和配套電網同步投產和運行。
六、實施風電開發獎懲機制
已投產風電項目年平均利用小時超過2000小時,該區域后續項目可按10萬千瓦開展前期工作。年度核準計劃在滿足本通知第二條規定前提下,可增加申報1個5萬千瓦左右風電項目。
對影響我省風電健康有序發展的風電開發企業按以下規定給予懲罰:
?。ㄒ唬σ押藴曙L電項目中有2個及以上項目尚未進行風機吊裝的企業,暫停申報下一年度風電核準計劃。
?。ǘσ雅鷾是捌诠ぷ黜椖?個及以上,且項目均不具備申報國家核準計劃條件的企業,暫停新批該企業前期工作項目。
?。ㄈ┮蜃陨碓蛭窗磿r完成項目核準工作,浪費國家核準計劃的企業,暫停上報風電核準計劃;核準后兩年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期的,原項目核準文件自動失效,暫停其在皖后續項目開發。
(四)項目年利用小時數較少的區域,暫緩后續開發。
七、加強風電項目竣工驗收和后評價工作
企業應按照國家能源局《風電場工程竣工驗收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在風電場主體工程完工,各專項驗收及試運行驗收通過后1年內開展竣工驗收,并將竣工驗收總結報告、驗收鑒定書和相關材料報我局備案。我局將按照《風電場項目后評價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對省內重點建設的風電場項目投產運行3年后開展后評價工作。
八、加強風電信息報送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