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集團就美國俄勒岡州風電項目被禁止起訴美國外資委員會(CFIUS)和奧巴馬總統一案,在美國聯邦上訴法院獲得勝訴。
上訴法院推翻之前地方法院的裁決。根據上訴法院判決書,三名法官一致認定,三一集團美國關聯公司羅爾斯(Ralls)在項目中具有受憲法程序正義保護的財產權。奧巴馬總統下達禁止Ralls俄勒岡州BC風電項目的總統令違反程序正義,剝奪了其在項目中受憲法保護的財產權。判書亦指出,CFIUS就BC項目針對三一各公司下達的各項命令,不因奧巴馬總統令的下達而自動規避法院的審查。
這是歷來首例中國大陸企業與白宮對簿公堂獲勝。此前美國外資委員會以國家安全為由禁止相關俄勒岡州BC風電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