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開的“十三五”能源規劃工作會議消息稱, “十三五”期間,我國要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到2020年,光伏發電和風電裝機分別達到1億和2億千瓦以上,風電價格與煤電上網電價相當,光伏發電與電網銷售電價相當,切實解決棄風、棄水、棄光問題。國家能源局局長吳新雄在講話中表示,要加強電源與電網統籌規劃,積極發展智能電網,科學安排調峰、調頻、儲能配套能力。
吳新雄的說法也得到了專家的認同。在8月7日召開的2014中國風能太陽能并網會議上,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首席專家單國瑞(Kaare Sandholt)表示,可再生能源并網是比較新的課題,科學的統籌規劃是兩者持續發展的基礎。為應對新能源并網問題,歐洲電網的規劃開發從組織和方法上都進行了不同程度的創新,這些嘗試對中國有啟示和借鑒作用。
中歐面臨相似的并網難問題
單國瑞,這位曾在歐洲從事可再生能源項目規劃30余年的丹麥人,自2012年開始擔任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首席專家一職。在他看來,在新能源發展方面,中國與歐洲有許多相似之處。例如,兩個區域都確定了相近的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即可再生能源發展要兼顧可持續發展、能源安全和塑造良好的環境這三個方面。為此,歐盟國家提出了“低碳歐洲”的說法,而中國則提出了“美麗中國”這個引領中國未來發展的關鍵詞。為了實現以上目標,中歐都在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費結構中的比重,轉而重點發展風電和太陽能為主導的可再生能源,都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另外,因為能源生產地和消費地的長距離,中歐都需要長距離的電力運輸。
單國瑞指出,在這些相似的大背景下,歐盟電網長期規劃和提高新能源并網比例的做法對中國很有借鑒意義。
其實,之所以國家能源局領導和外國專家都為我國的新能源并網問題大聲疾呼,還是因為,當前我國的新能源并網狀況不容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