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可再生能源健康可持續發展的認識和思考
①節能減排是國家戰略,要真行動真減排
節能減排是人類的共同事業,是中國政府的必然選擇。我們要發揮風電替代能源的主力作用,還有很多困難,需要社會各方付出更大的努力,犧牲部分眼前利益。社會各方要積極輿論引導,強化提高風電電量在節能減排的重要地位,政府要建立有別于單方面追求GDP發展和考核的綠色發展體系和綠色考核等機制,以安全、綠色、優質、經濟為目標,落實真行動、真減排。
②建立并保持可再生能源穩定、守信的投資政策環境
按照“十三五”規劃愿景,未來五年風電和光伏增長1.3億千瓦和1億千瓦,總投資2萬億元。如此龐大的投資必然需要引入各種所有制投資形式,其中包括國際資本等。要堅定他們的投資信心,需要國家建立一個穩定、長久、守信的政策環境。通常我們把不穩定國家市場當做高風險市場,把發達國家市場認為是低風險市場,就是因為其在政策、法律的信用上有巨大差別。
③鼓勵技術創新,提升風電競爭力
風電技術進步很快,據統計,國內主流風電機型每2年單位千瓦掃風面積提高13%-14%,發電能力提高7%左右。十年前需要6.5m/s風速利用小時才能達到2000小時,現在只要5.3-5.4m/s就可實現。未來風電發展還有較大的技術進步空間,采用激光雷達、衛星觀測和中尺度數值模擬與大數據平臺相結合的深度風資源測量評估技術;根據資源稟賦,布置不同輪轂高度、葉片長度和控制策略風機的“個性化”設計理念;高溫超導、碳纖維、柔性葉片、集成制造等新材料、新工藝的廣泛使用;預制塔筒、預報運輸系統、拼裝式基礎等施工運輸技術的突破;以及無人值守與專業化運維管理等技術創新將進一步提升風能利用效率,降低風電開發成本,拓展資源開發空間,促進風電健康、優質可持續發展。
④合理補貼堅定行業信心,強化風電的競爭力
風電作為可再生能源需要國家補貼政策的支持,這是當今世界各國通行的作法。火電無論如何“近零”排放,都會排放二氧化碳,都會造成環境的污染,在沒有考慮環保效益的前提下將火電和可再生能源比較是不公平的。
根據中科院虛擬經濟與數據科學研究中心分析,火電的度電環保成本高于0.3元/千瓦時,而且隨著環境壓力的加大,環保成本會加速上升,此外,煤炭和水的過度開采利用,正在抽干中國的生命線,因此,加上環保成本后火電綜合成本遠遠高于風電,國家對風電實行電價補貼,正是因為風電能夠替代化石能源,創造額外的綠色價值。
為將替代效果最大化,就要用最少的可再生能源基金補貼最多的風電電量,真正強化風電企業競爭力,多發優質的清潔電出來。國家應將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與脫硫標桿電價分離,在可再生能源補貼一致的前提下,以市場價格引導可再生能源在中東部地區發展比例,增強補貼資金使用效率。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必須要由國家統一調配管理,并對可再生能源補貼進行專項審計,將其效益最大化。
⑤加強規劃與指導,控制新增火電項目
按照《巴黎協定》的減排路線圖,能源增量只可能來自可再生能源,火電將成為可再生能源的輔助電源,并將逐步退出歷史舞臺。英國政府已經表示到2025年將關閉所有的燃煤發電廠。美國能源署也預測90%原定于2020年關閉的火電廠將于2016年全部關閉。
當前我國的大氣污染尤其是導致霧霾產生的污染,主要是全局性煤炭利用的結構型污染,從全國而言,節能減排就是減煤,用電力替代煤炭,從電力系統而言,大型火電機組的煤耗已達到世界先進水平,繼續下降空間有限,節能減排就只能是減少火電電量,用可再生能源發電替代火電發電。
然而,當前火電建設步伐未慢反快,火電核準權限已下放至地方,地方政府擴張建火電廠的投資欲望強烈。目前核準在建的火電項目有1.9億千瓦、獲得路條的有2億千瓦,2015年一年煤電投產將會超過5000萬千瓦,新增容量超過風電和光伏的總和,新增電量是其2倍。保守估計,到2020年火電裝機將達到13億千瓦,遠大于當前負荷,即使其他電源停發,火電也只能在低負載情況下運行,利用小時比當前還要低,火電與其他各種電源爭市場的矛盾將會更加激化,亟待國家從節能減排的角度加強對火電項目裝機和電量的控制。
⑥風電參與電量交易的本質是違反了《可再生能源法》
目前風電電量交易的本質是挪用國家可再生能源專項資金來解決地方經濟發展和管理機制中存在的問題。《可再生能源法》規定,可再生能源價格應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確定,但有的地方在可消納或送出風電的情況下提出風電電量參與市場交易,采用省內交易、跨省交易、風火置換、大用戶直供和風電供熱等形式,迫使風電企業將可再生能源電量“讓利出售”。一方面由于存在交易電量和電價的不確定性,企業無法準確對該地區風電項目進行科學評估決策,勢必會阻礙當地風電發展;另一方面有的企業只顧眼前利益,不計成本報價,實質上侵占了國家補貼,打擊了我國剛剛起步的可再生能源事業健康發展,破壞了風電市場秩序,違反了國家價格政策。
⑦當前的風火打捆外送實際是送火電,減排效果有待商榷
目前實施的風火打捆外送,按照傳統的風火1:2打捆比例和50%的火電最小開機容量,即使不限電,最終送出的風火電量比例也不到1:4,風火打捆實際送的是火電電量,增加火電裝機規模,加劇了送端排放,消耗了寶貴的水力資源,而且大規模能量轉移,增加了系統事故備用容量,降低了原有兩端系統的調峰能力和系統接納風電的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