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個月,美國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能源學院副院長Dr. Fred Beach將帶領20多位MBA學員來無所不能交流。
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是世界知名的高等教育、研究、公共服務機構。創建于1883年,在美國有著“公立常春藤”的美譽,每年的研究經費高達6億4千萬美元。
說起這次機緣,原來是無所不能遠在美國的熱心讀者幫我們積極聯絡促成。
對方希望我們分享一些中國新能源發展情況。對一群在美國學習能源專業的MBA同學,我們要跟他們說些什么呢?為了應對氣候變化,中國發展新能源的宏偉目標、2020年計劃?實際上,中國目前已經是全球第一大的風電、光伏大國。
相信這些數據和聲明并不難從網絡上找到。
也許他們愿意聽聽中國新能源發展上的很多“趣聞”和故事。 這讓我想起,從去年底以來,新能源企業面臨的一場場尷尬處境,而且這種處境可能還會越變越糟。
第一個故事:據一些自媒體號所發信息,據說云南省工信委于2015年11月20日下發關于《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關于下發2015年11月和12月風電火電清潔能源置換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風電企業以國家批復火電企業平、枯季節上網電價為計費標準,將計費標準的60%支付給火電企業。
有人算了一筆帳:云南全省風電11月、12月上網電量約18億千瓦時,照此計算云南風電企業將無償補給火電企業3.8億元,這將是十五個5萬千瓦風電場一年的收益利潤!
第二個故事:據說新疆也發了文件,要求光伏企業向火電企業支付每度電2毛錢,否則就別想上網,火電企業不發電也能賺從每度電中賺2毛錢。新疆的火電脫硫電價僅有0.25元/KWH,看起來真是個不錯的買賣。光伏企業上網電價0.9元/kWh和0.95元/kWh,支付給火電2毛后,一度電還能剩7毛多,看起來還不錯,總比上不了網一分錢不夠強。
顯然,這都是讓新能源企業向火電企業讓渡利益,以換取發電上網的權利。 但這明顯與政府鼓勵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政策背道而馳。
早在2005年中國就頒布了《可再生能源法》,要求電網企業優先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發電。 為了鼓勵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國設立了可再生能源基金,對可再生能源發電予以補貼,補貼規模已上調至每千瓦時1.9分。(盡管補貼的錢一直不夠,發放給企業的周期也很長)
最近還有一個故事,又讓棄風的“傳說”再度升級。五家新能源發電企業向發改委“告狀”,說是“2016年甘肅省給新能源的發電量僅有50億千瓦時,其余的發電量,全靠與大用戶簽訂直購電量,或者與各企業的自備電廠簽訂發電權置換交易完成。”風電企業要自己去找客戶,與火電PK價格。
寧夏省也頒布了類似的文件,以下的一段文字很有畫面感:
“一位新能源公司老總直接在會議上公開朗誦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他連第幾號主席令、第幾章、第幾款這些都念了,我們不敢吱聲兒,就拼命給他鼓掌。”
中國風能協會秘書長秦海巖明確對媒體表示,這是地方政府的違法行為。
要說到怪現狀,地方政府公然違法,此可謂中國新能源發展怪現狀之一;
怪現狀之二:即使限電嚴重,2015年新能源的投資仍在快速增長。2015年中國新增風電裝機容量3050萬千瓦,是風電行業的一個大年。
怪現狀之三:一邊《可再生能源法》要求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發電,一邊公布限電數據。如:《2015年上半年全國風電并網運行情況》,2015年上半年,全國平均棄風率達15.2%,同比上升6.8個百分點。其中,棄風率最高的三個地區依次是吉林(42.96%)、甘肅(30.98%)和新疆(28.82%)。據說2016年的棄風的情況還會更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