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條則是“任何一個旨在為低排放的技術提供競爭優勢的政策,都需要被考慮為‘E-政策’,對于補貼水平的改變不應當被考慮為‘E+政策’。”(所謂“E-政策”,即國家或者地區政策和監管,給可實現更少碳排放的技術以比較優勢。)
“你可以清楚地看到,這兩條動議一定與中國代表團相關,因為這正是中國風電[0.77 -2.53%]CDM項目受阻的關鍵所在。言外之意,即使本國有補貼,也不應當成為風電企業獲準CDM的屏障所在。而假設這兩條意見可以最終審批通過,中國風電CDM項目就可以在審批中挺直腰桿。”英國碳市場評級公司IDEAcarbon的戰略和信息服務董事亞歷山德羅·維特利(Alessandro Vitelli)接受CBN記者專訪時明確表示。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長周大地接受CBN記者專訪時表示:目前CDM有一個爭議的關鍵就是,先做再補貼,還是先補貼再做。如果EB認為,即便不給補貼,中國政府一樣可以推進可再生能源項目,那對中國企業來說是不公平的。
“給予風能發電企業的補貼是一個全球的慣例,并不是只有中國才有。關鍵是EB一定要搞清楚這些補貼的比例到底如何,是否可以讓風能發電企業足以盈利并自行發展。” 亞歷山德羅說。
這一點與聯合國環境項目能源部經理Eric Usher達成一致:“這是一個技術問題,不是錢的問題。審核機構最關心的問題是,這個項目到底是多余的還是急需的。如果沒有補貼,會怎么樣?是不是如果沒有補貼,就會被污染能源項目替代,而清潔能源項目則可能徹底消失。”
Eric Usher認為,目前來看,無論是太陽能、風能,還是潮汐發電,都要遠遠昂貴于火力發電。所以,作為CDM的初衷,只要能夠保證這些清潔能源項目順利發生,而且能夠盈利,就算達到效果。而中國要想解決這個“技術問題”,就必須要能夠清晰回應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