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國家能源局啟動清潔能源消納重點綜合監管工作,旨在通過開展綜合監管,強化清潔能源優先發電制度執行,優化清潔能源并網服務和調度運行,完善清潔能源消納交易機制,進一步拓展清潔能源發電消納空間,督促有關地區和企業落實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等目標任務,促進清潔能源消納。
國家能源局對綜合監管工作作出具體部署,將對有關省區落實2017年度和2018年1季度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等目標任務進展、完善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監測評價制度、清潔能源規劃和主要輸電規劃執行、清潔能源發電保障性收購與電力市場化交易落實銜接、火電靈活性改造及各類調峰電源建設等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將在清潔能源消納問題突出的“三北”、西南等地重點省區就2018年1月至9月清潔能源發電調度、電力交易和并網接入情況開展專項監管,將對各地電力中長期交易、跨區跨省電力中長期交易、“兩個細則”、電力輔助服務市場規則執行情況進行督查,促進完善清潔能源消納市場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