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大海上風電開發商沃旭最近贏得了“公司名稱權”訴訟案,這意味著它們可以繼續沿用新啟用的名稱,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
在完成油氣業務剝離后,丹麥海上風電開發商東能源(DONG Energy)在2017年10月改名為現在的沃旭(Ørsted),本號在創辦之初報道了該消息(海上風電巨頭DONG Energy更名為Ørsted)。公司名稱借用了物理學家奧斯特(Hans ChristianØrsted)的名字,意在向這位丹麥最偉大的科學家之一致敬。
奧斯特是丹麥物理學家、化學家,曾于1820年發現了電流的磁效應,開辟了物理學的新領域──電磁學。
然而,奧斯特的后代可不干了,他的七名后代在2018年初將沃旭集團告上法庭,聲稱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使用了“受保護”的姓氏,違反了丹麥的“公司法”。
這群都姓“奧斯特”的人認為當初的東能源集團使用“Ørsted”作為公司名等于挑釁,是對其祖先的“侮辱”,身為科學家,奧斯特總是保持獨立性,和商業無關。根據原告代理律師的說法,“Ørsted”這個姓在丹麥受法律保護,全國只有400多人使用該姓,十分稀少。
然而沃旭集團的解釋是:“使用新名稱是對科學家奧斯特的好奇心,奉獻精神和對自然充滿興趣的認可和贊賞!”“在選擇名稱之前,我們已經進行了非常徹底的法律調查,我們完全相信我們有權使用Ørsted這個名稱。”
勝利的天平最終倒向了這家海上風電巨頭。就在上周(5月10日),這場官司有了最終結果。沃旭集團在一份公開聲明中表示,哥本哈根海事和商業法庭周五作出了判決,維護沃旭集團使用該名稱的權利,他們最終贏得了這場“公司名稱之爭”。
沃旭集團總部位于丹麥Fredericia,是丹麥最大的能源公司,也是世界最大的海上風電開發和運營公司。其前身是成立于1972年的丹麥國有企業Dansk Naturgas A/S。隨著2005年兼并幾大電力和能源公司之后,于2006年正式更名為DONG Energy,是“丹麥石油天然氣公司”的首字母縮略詞。
2017年10月,在將其石油和天然氣業務出售給英國石油化工公司Ineos之后,沃旭意在重新打造業務板塊,并使用新名稱“Ørsted”。沃旭還決定停止使用煤炭,專注于海上風電等“綠色”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