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市人大常委會召開《莆田市湄洲島保護管理條例》頒布實施新聞發布會。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鄭祖杰、何金清,副市長鄭瑞錦及湄洲島管委會有關負責人等出席新聞發布會并答記者問。
條例堅持“保護優先、科學規劃、統一管理、綠色發展”的原則,把立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放在“保護”兩字上,用最嚴格的制度保護湄洲島。條例針對把湄洲島建設成為世界媽祖文化中心的目標,規定依法保護具有歷史、文學、藝術、科學價值的優秀文化資源;針對湄洲島“在水之湄,在海之洲,一嶼如眉”的自然風貌與海島景觀,規定禁止在湄洲島海域內開采海砂和改變沙灘自然屬性,禁止開山、采石、炸礁、建設風電等破壞景觀風貌和開采地下水等可能造成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的活動,規定島上建筑的布局、風格、色彩應當體現海島生態和地域文化特色;針對湄洲島生態環境保護,要求按照建設花園海島的目標推進湄洲島彩化、景觀化,禁止擅自砍伐、移植樹木,禁止違法獵捕、運輸、銷售野生動物和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禁止擴散、放生或者丟棄外來入侵物種,禁止運輸活禽活畜入島,等等。
為了提升湄洲島外在形象和內在品質,條例從多方位強化管理,實現對湄洲島的有效保護。條例積極引領信息技術與城市管理的深度融合,推動湄洲島建設成為全國智慧生態示范島;根據湄洲島的實際情況,條例作出戶籍人口總量和車輛總量控制的原則性規定,要求全面推廣使用清潔能源機動車,島上現有的燃油機動車依法逐步淘汰;針對島容島貌,條例要求主要道路和重點區域的沿路沿街不得隨意吊掛、晾曬和堆放有礙觀瞻的物品,統一規范和管理廣告牌、宣傳畫廊、道路標志;針對島上環境衛生,條例強化污染源頭防控,夯實綠色發展基礎,規定湄洲島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和分類處理,實行雨污分流和污水集中收集處理、再生利用;針對旅游市場,條例要求建立旅游經營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制度,加強商品和服務價格的監督檢查,禁止無證導游、非法營運等活動;此外,條例還對殯葬改革、產業發展、安全制度和公民行為等作出相關規定。
會上記者了解到,下一步,市政府及湄洲島管委會將加大條例的宣傳力度,出臺配套政策,抓好貫徹執行,進一步保護、改善和提升湄洲島生態環境,進一步保護、傳承和弘揚媽祖文化,把湄洲島建設成為世界媽祖文化中心和生態島、旅游島。
據悉,該條例在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上獲得滿票通過,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的實施,對解決湄洲島在規劃建設、生態保護等方面的問題,把湄洲島建設成為生態島、旅游島將發揮積極的法治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