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發改委印發了《廣東省2023年海上風電項目競爭配置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顯示,省管海域共配置15個項目,裝機容量700萬千瓦。其中包括湛江市2個、70萬千瓦,陽江市6個、300萬千瓦,江門市2個、80萬千瓦,珠海市2個、100萬千瓦,汕尾市3個、150萬千瓦。
國管海域先安排15個,共1600萬千瓦的預選項目。其中汕頭市5個、500萬千瓦,汕尾市4個、400萬千瓦,揭陽市3個、400萬千瓦,潮州市3個、300萬千瓦;再從中遴選出800萬千瓦的項目作為開展前期工作的示范項目。
值得一提的是,在評分標準的設置上,《工作方案》明確表示,上網電價不作為本輪競配因素,參與配置的海上風電項目上網電價執行我省燃煤發電基準價。
中信證券指出,廣東通過明確國管海域項目配置范圍,將推動海上風電向深遠海方向邁進。同時,國管海域示范項目釋放海風裝機增量,預計將進一步拉動海上風電產業鏈需求放量。
政策詳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