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突泉縣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公開競爭性比選突泉縣馭風行動助力鄉村振興工程投資主體的公告》。
文件指出,突泉縣擬通過競爭性比選引進投資主體,開發建設突泉縣馭風行動助力鄉村振興工程,由投資主體負責包括但不限于區域范圍內風電項目用地、融資、測風、道路、環評、可研、地勘、設計、監理等前期工作以及項目建設、驗收、運維,辦理核準(備案)、電網公司接入審批等手續。
項目建設周期為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網工作。
收益分配模式方面,要求投資主體與相關單位簽訂協議建立產權明晰、責任共擔、利益共享的合作共享機制。
全文如下:
關于公開競爭性比選突泉縣馭風行動助力鄉村振興工程投資主體的公告
依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農業農村部關于組織開展“千鄉萬村馭風行動”的通知》(發改能源〔2024〕378號)、《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千鄉(蘇木)萬村(嘎查)馭風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內能源新能字〔2024〕363號)、《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關于全區“千鄉(蘇木)萬村(嘎查)馭風行動”試點項目申報的通知》(內能源新能字〔2024〕381號)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推動分散式風電成為農村牧區能源革命的新載體、鄉村振興的新動能,創新開發利用場景和投資建設模式,推進新能源與鄉村振興融合發展,進一步壯大嘎查村集體經濟,助力鄉村振興,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突泉縣馭風行動助力鄉村振興工程擬通過競爭性比選確定投資主體,現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通過競爭性比選引進投資主體,開發建設突泉縣馭風行動助力鄉村振興工程,由投資主體負責包括但不限于區域范圍內風電項目用地、融資、測風、道路、環評、可研、地勘、設計、監理等前期工作以及項目建設、驗收、運維,辦理核準(備案)、電網公司接入審批等手續。
二、項目相關情況
(一)投融資模式:由投資主體全額出資建設,投資主體所投資建設的電站歸投資主體所有。
(二)建設地點:由投資主體負責選址。
(三)建設周期: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網工作。
(四)運維管理:由投資主體負責運行、維護工作。
(五)收益分配模式:投資主體與相關單位簽訂協議建立產權明晰、責任共擔、利益共享的合作共享機制。
三、申報條件
(一)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獨立企業法人。
(二)信譽要求:比選申請人(不含其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情形之一,不得推薦為成交候選人,不得確定為成交人:
1、比選申請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2、比選申請人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
四、比選要求
1、集團公司或獲得集團授權的子公司方可申報,一個集團只能有一個投資主體參與項目的申報,不接受聯合投資主體。
2、比選企業注冊資本金不得低于1億元人民幣。
3、優先支持突泉縣社會經濟發展做出貢獻的開發企業和實際投資人。
4、申報企業無不誠信行為,截止2024年5月無轉賣任何前期項目行為。
5、申報企業應承諾按照國家對風電項目建設要求,做好項目建設、驗收和運行工作。
6、申報企業應具備一定風電項目投資建設能力,應承諾嚴格按照申報方案、核準要求和國家工程標準建設項目。國家、自治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執行。
7、參照附件編制大綱制定本旗縣“千鄉(蘇 木)萬村(嘎查)馭風行動”試點申報方案。
五、比選材料申報工作
1.公告時間起止: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0日,共三天;
2.申報文件遞交材料及時間:參加競爭性比選的企業,需于2024年6月20日下午17:00(北京時間)前將比選提交材料經主要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發送至電子郵箱,郵件標題請注明“XXX公司申請突泉縣馭風行動助力鄉村振興工程投資主體比選文件”。
六、聯系方式
委托方:突泉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地址:內蒙古興安盟突泉縣
聯系人:馮楊
聯系方式:0482-5191333
電子郵箱:99573112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