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快創新創業人才培養。發揮我市高等職業教育資源優勢,調整優化高校學科布局,強化新興產業領域專業建設,構建面向新興產業的學科體系,三年內我市高校新增專業70%以上要與新興產業有關。
(七)實施知識產權戰略
1.著力培育新興產業知識產權。制定新興產業知識產權發展計劃,激勵企業自主創新。實施知識產權提升工程,鼓勵企業加強自主研發和成果轉化,加大對創新成果申報扶持力度,從現在到2013年,新興產業專利申請量和授權量年均增長30%以上。
2.促進知識產權價值市場化。積極發揮常州技術交易市場的平臺功能,開展知識產權評估、入股、質押貸款等創新探索,支持創新主體通過產權轉讓、許可、質押等多種形式實現知識產權的市場價值。
3.推進技術標準和品牌建設。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和機構積極參與各類標準的制定,提高我市在新興產業領域的“話語權”。加快新興產業知識產權品牌化。
4.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建立由商務局、知識產權局、工商、版權、公安、質監、海關等相關部門組成的執法聯動機制和快速反應機制,加大打擊各類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力度,激發我市新興產業創新主體自主創新的積極性。
(八)提升產業創新能力
1.加快產業關鍵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通過積極參與國家、省各類科技專項、組建相關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和設立若干新興產業科技創新專項等方式,集成創新資源,組織開展科技攻關,著力突破一批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到2013年,爭取組建6個以上的新興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每年參與100項以上新興產業領域的國家級或省級科技專項。
2.加強創新平臺建設。加快建設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平臺,到2013年爭取我市新興產業優勢企業普遍建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程中心或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60%以上骨干企業建有重大研發機構。加快重大創新創業平臺建設,“一核八園”100%建有省級以上孵化器,80%以上建有科技公共服務平臺。加強重大科技平臺的引進,大力吸引國內外高校院所及央企來我市創辦共性技術研發、設計、驗證、測試等中心或研究機構,加快建設國家LED檢測中心、國網(常州)電氣設備檢測中心等。
(九)加強組織保障
1.創新組織領導方式。建立加快我市新興產業發展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研究制定產業發展總體目標,協調解決重大事項。聯席會議由市政府領導牽頭,市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市相關部門按照“部門合作、各負其責”的原則,參照省新興產業推進工作分工,推進新興產業發展。牽頭部門發揮牽頭協調作用,提出年度工作計劃,明確工作目標和任務,采取扎實有效的工作措施推進落實。
2.強化規劃引導功能。根據新興產業總體規劃,研究制定各專項發展規劃和行動計劃,明確工作目標和具體措施,引導市場向規劃預期的方向和目標配置資源,加快形成優質資源向重點產業領域和優勢企業集中的集聚效應。
3.建立統計評價制度。制定實施我市新興產業統計、監測制度,建立全市統一的新興產業統計信息發布制度;加強新興產業發展動態分析,準確反映我市新興產業發展狀況和工作成效。
4.加大考核評價力度。建立健全有利于新興產業發展的評價考核體系和目標管理制度,納入全市綜合考核體系,定期加強對重點目標、重大項目、重大平臺等的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