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黑龍江省發改委發布關于印發《黑龍江省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推動新能源上網電量參與市場交易。集中式風電、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等所有風電、太陽能發電項目,上網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上網電價通過市場交易形成。新能源項目可報量報價參與市場交易,也可以接受市場形成的價格,支持分布式光伏項目直接或通過聚合方式參與市場交易。根據電力市場建設情況,逐步放開生物質等各類電源進入市場參與交易。參與跨省跨區交易的新能源電量,上網電價和交易機制按照國家跨省跨區送電相關政策執行。
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的電量規模、機制電價和執行期限。區分存量項目和增量項目確定納入機制的電量規模、機制電價和執行期限。
1.存量項目。存量項目是指2025年6月1日以前全部核準(備案)容量并網且在2025年黑龍江電網優先購電優先發電計劃中享受優先上網電量的新能源項目。電量規模妥善銜接現行具有保障性質的相關電量政策,規模上限不高于現行保障性收購電量,新能源項目在規模范圍內每年自主確定執行機制的電量比例、但不得高于上一年。機制電價與現行保障性價格政策保持一致。執行期限按存量項目剩余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對應時間與投產滿20年對應時間較早者確定。
2.增量項目。增量項目是指2025年6月1日(含)起投產的新能源項目(不含外送配套電源)。增量項目第一年納入機制電量與現有新能源非市場化比例銜接,第二年及以后根據國家下達的年度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完成情況及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單個項目申請納入機制的電量應適當低于其全部上網電量。為引導行業競爭,競價時設置申報充足率下限。機制電價通過每年10月組織已投產和未來12個月內投產、且未納入過機制執行范圍的項目自愿參與競價形成。分為風電、太陽能發電兩類組織競價,如單一類別競價主體較集中或整體規模較小缺乏有效競爭時,不再分類組織,統一合并競價。競價時按報價從低到高確定入選項目,機制電價按入選項目最高報價確定,但不得高于競價上限。競價上限考慮合理成本收益、綠色價值、電力市場供需形勢、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不得高于煤電基準價,競價下限初期可按照先進電站造價水平折算度電成本確定。執行期限考慮回收初始投資暫定為12年。
詳情如下:
關于印發《黑龍江省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發展改革委,省電力公司,省電力交易中心,各有關經營主體: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 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發改價格〔2025〕136號)要求,扎實做好我省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實施工作,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研究制定了《黑龍江省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 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黑龍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