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某研究員向《每日經濟新聞(微博)》記者表示,“取消補貼”的說法不屬實,媒體理解有誤。他說,多輪磋商最終形成的統一認識是,廢止財政部2008年形成的 《風力發電設備產業化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規定,對符合支持條件企業的前50臺兆瓦級風電機組,按600元/千瓦的標準予以補助。在此補助標準中,整機制造企業和關鍵零部件制造企業各占50%,并重點向關鍵零部件中的薄弱環節傾斜,補助資金主要用于新產品研發。
前述研究員指出,財政部這樣“以獎代補”的政策,歷來被美國認為是他們風機出口中國的最大障礙。他說,“十二五”期間,國家對風電設備企業的補貼還將持續,具體措施尚不明朗。
昨日,路透社消息稱,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一位發言人證實,中國已同意停止對使用國產而非進口部件的風電企業提供補貼。美國一家媒體在其網站上援引美國貿易代表柯克的話稱,經過多輪磋商,中國已經同意停止提供從600萬到2200萬美元的補貼,具體細節不久將公布。
記者欲就此事向國家能源局相關人士求證,但至記者截稿,電話一直處于無人接聽狀態。
“如果消息屬實,說明中國針對美國提起的‘301’調查作出了讓步,此前美國政府一直對中國能源產品銷售美國市場有異議,主要是中國的產品價格低廉,對美國本土企業沖擊很大。”中商流通生產力促進中心分析師宋亮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據悉,在能源創新領域,中國和美國互為最大的競爭對手,中國是所有新興市場國家中對新科技能源投入最大的國家。去年12月底,美國指責中國為風電設備制造商非法提供補貼,向世界貿易組織(WTO)申請磋商解決,為發起貿易訴訟邁出了第一步。美國貿易官員稱,中國風電渦輪機及相關零部件制造商在2008年已獲得數億美元的政府補貼,中國“為提高風力發電產能”而實施補貼的做法有違世貿組織的相關條款,美方希望中方“終止”這些補貼,并已要求與中方進行磋商。
當時,中國商務部網站上回應稱,當前世界各國都在積極發展新能源,以應對氣候變化。中國有關發展風能的措施有利于節能減排和保護環境,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手段,符合世貿組織規則。而中國專家也強調,美國這一投訴毫無道理,中國風電近兩年發展迅速,美國此舉意在打壓中國的風電產業,從而保護本國的產業。風能屬于清潔能源,世界各國都有補貼,否則此類新興的產業根本無法發展起來。此外,中國的補貼肯定也沒有美國多,數據顯示,美國對于新能源的補貼高達500億美元。
宋亮認為,取消補貼的話,進口部件競爭的優勢將更加明顯,本土的價格優勢也將消失,企業更愿意選擇進口零部件,將有助于拉動美國本土零部件生產企業出口中國,這是美國給中國出的一道難題。
不過,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認為,目前中國風電行業已經發展到了一定階段,是該撤銷補貼充分迎接競爭了,現在取消補貼并不會對中國風電產業產生多大的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