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甘肅省電力公司提供的數據,甘肅省2013 年棄光電量為1.10 億千瓦時,棄光率為5.49%。根據對甘肅省各發電企業棄光統計數據的匯總,甘肅省2013 年棄光電量約為3.03 億千瓦時,棄光率約為13.78%。
在甘肅河西地區,風電、光伏、火電、水電都需通過現有通道送出,各種類型的電源相互擠占通道。同時電源建設速度大于電網建設速度,電網建設相對滯后等都是造成目前甘肅河西電網存在棄風棄光的原因。為減少棄風、棄光電量,甘肅火電出力壓至最低,許多常規火電廠采取單機小方式運行,在部分時段,需要個別火電廠全停,2013 年常規火電利用小時數4165 小時,在全國各省市中排名靠后。
?。ㄋ模?/strong>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不到位
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存在審批環節多、周期長、程序繁雜,電費補貼不到位等問題。受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和不能足額征收等因素影響,2011 年5 月-2013 年12 月,國家財政部等部門共欠甘肅發電項目補貼電費36.42 億元,其中,已納入補貼目錄項目的欠費22.64 億元(截至2014年3 月底,甘肅省電力公司才收到2014 年財政撥付的第一筆補貼資金10.2億元),未納入補貼目錄項目的欠費13.78 億元。
(五)電網企業辦理接入系統、并網驗收工作不完善
1.國家電網公司對部分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的“接入系統設計評審計劃”批復時間較長?!?/strong>國家電網公司風電場和光伏電站等電源接入系統管理意見》(國家電網發展〔2010〕885 號)規定,風電場、光伏電站和分布式電源接入系統設計評審實行計劃管理,總裝機容量1 萬千瓦及以上的風電場、光伏電站、分布式電源項目,必須將接入系統評審計劃報國家電網公司總部批復后,方可組織評審。從抽查的風電和光伏電站項目來看,國家電網公司對風電發電項目接入系統評審計劃批復的時間為2-3 個月(最短的42 天,最長的92 天),對光伏發電項目接入系統評審計劃批復的時間為1-2 個月(最短的27 天,最長的64 天)。
2.國家電網公司要求發電企業出具承諾函,承諾可承擔棄光限電損失。國家電網公司評審計劃批復中提出“投資方在申請接入電網意見函時,要求提交書面承諾可承受棄光損失”。國家電網公司這項要求不符合國家關于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的相關政策,缺乏依據。在抽查中發現,光伏電站項目業主普遍向甘肅省電力公司出具了承諾函,承諾可承擔棄光限電損失,部分發電企業還承諾自建送出線路。
專欄2 電網企業要求發電企業出具承諾函
《國家電網公司發展部關于北京國能風光能源嘉峪關西戈壁等項目接入系統設計評審計劃的批復》(發展規二〔2012〕317 號),文中提及的17 個項目均涉及發電企業出具承諾函。
《國家電網公司發展部關于甘肅金昌振新金川區等光伏發電項目接入系統設計評審計劃的批復》(發展規二〔2013〕58 號),文中提及的10 個項目均涉及發電企業出具承諾函。
3.甘肅省電力公司未按照國家有關文件要求,出臺配套實施細則。國家能源局先后出臺了《光伏電站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光伏發電運營監管暫行辦法》等一系列規范性文件,電網企業尚未制定出臺配套實施細則進行落實。
專欄 3 電網企業未及時貫徹落實國家規定
甘肅省電力公司制定了《甘肅省電力公司電源接入系統工作管理辦法》和《甘肅省電力公司電源并網驗收工作管理辦法》,但未針對風電、光伏發電項目“接入系統”和“并網驗收”環節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在《可再生能源與電網知識手冊》中未對配套電力送出工程建設投資主體劃分、并網各環節辦理時限等予以明確。
4.甘肅省電力公司對發電企業自建線路并網驗收審核不嚴。在工程驗收中未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發電企業自建送出線路并網驗收進行把關審核,造成發電企業已通過驗收的項目,在投運后改造,增加發電企業線路改造負擔。
專欄4 電網企業并網驗收審核不嚴
2013 年12 月17 日,甘肅省電力公司以《關于電源并網專線與公網線路交叉跨越情況的通報》(發展〔2013〕92 號)文件,要求10 家已經通過并網驗收的發電企業對送出線路進行重復改造,并承擔改造費用。
5.甘肅省電力公司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檔案管理不規范。在工程項目檔案管理中,未能完整地記載和保存可再生能源發電并網管理的有關檔案資料,不符合原電監會《電網企業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監管辦法》(電監會第25 號令)第十二條“電力企業應當真實、完整地記載和保存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有關資料”的規定。
(六)“三公”調度執行不夠公開透明
西北電網有限公司未嚴格按照原電監會《電力企業信息披露規定》(電監會第14 號令),將實時調度信息向發電企業充分披露,造成其調度的風電企業無法了解其他風電企業的實時發電出力等信息,風電企業無法及時判定調度行為是否“三公”。
此外,工作組還發現對個別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甘肅省電力公司未嚴格按照《購售電合同》約定的時間進行上網電量抄錄工作;新疆與西北電網750 千伏一、二通道設計輸送能力為750 萬千瓦,實際按450-520 萬千瓦控制,存在較大差異,影響河西地區可再生能源送出;部分風電、光伏發電企業存在運行管理水平低、技術力量薄弱、安全管理不規范,應急機制不健全等其他問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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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發電并網駐點甘肅監管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