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汽車采用上述定價模式,一定會被認為是滑天下之大稽,然而,一段時間以來,中國的風電機組招標體制卻以此為衡量指標。報紙、網站甚至研究報告一談到風電,都會采用主流1.5兆瓦、2兆瓦風電機組的每千瓦造價代表價格,就像根據汽車的排量確定價格一樣。
“最低價”招標體制造成極大浪費
三一電氣總經理吳佳梁對風電機組按額定功率報價的體制頗有微詞,并指責這種評價標準不僅過于簡單粗放,而且造成了風場資源、風電場投資和電網建設等自然和社會資源的巨大浪費。
吳佳梁對《中國能源報》記者說:“當前的以風機額定功率為依據的最低價中標原則,導致大量價格低廉、質量低下的風電機組中標,充斥已建成的各個風電場,造成風電場發電能力不足、故障頻發、運行效率低下。”
為進一步說明問題,他給記者出示了一個案例:同樣是1.5兆瓦機組,沒有經過優化設計的最低價機組中標,而價格稍高的兩款優化機組落敗,但三者每年的發電收益相差超過1億元。(見表1)
“由此可見,當前部分已建成的風電場實際上并未充分發揮其發電潛能,對于稀缺的風場資源造成了極大浪費。”吳佳梁對記者說:“最低價中標的招標體制和風機產能的急劇擴張,引發殘酷的價格戰,導致行業的惡性競爭,3兆瓦以下的風機價格,由2008年的6500元/千瓦一路下跌,最近市場的報價更是逼近3500元/千瓦,致使風機制造商毛利率大幅下滑,全行業普遍虧損,產品生產成本的下降是有安全邊際的,超出正常范圍的成本壓縮,只能以犧牲產品質量為代價。”
度電成本報價利好行業
在《關于我國風電設備招標體制的思考》一文中,吳佳梁提出,應盡快實行“度電成本報價”體制。所謂度電成本報價,簡單來說就是,風電機組壽命期內的總發電量除以總投資,按照這個數值報價給開發商,開發商再選擇度電成本最低的風電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