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提及的股權清退還只是第一步,下一步需要考慮的是這些存在了幾十年的多經企業將何去何從。
對于這一千多家多經企業的命運,相關地方公司操作人員透露,這次對于多經企業,并不是“一刀切”的辦法,而是根據企業的經營范圍,也會采取不同的處置方式。
“命運最好的一類多經企業是從事與電網安全生產和經營管理直接相關的輸變電設備檢修維護、電力信息通信、電網招標代理等,它們將回歸主業。”他說。
另外大部分多經企業都將由集體企業收購整合,“例如說,一些電工電器制造多經企業,還有一些職工持股的電力設計、施工安裝、工程監理、小水電、風電企業等多經企業,將由公司直屬產業單位或集體企業進行收購整合。”上述人士透露。
而必須走清算關閉的多經企業則是那些圍繞主業及用戶工程開展招標代理、物資供應的多經企業,還有從事火力發電、火電投資業務的多經企業,以及企業規模小、人員少、資產質量和經營狀況不佳、缺乏生存能力和發展潛力的多經企業,將要下決心對外轉讓或清算關閉。
“類似物資公司這種,以往就是‘收過路錢’的公司,主業需要采購的物資,經過這個公司一倒手,加價10%。這類公司的確應該下決心清算關閉。”左新民評價說。
對于大部分即將劃轉到集體企業的多經公司,左新民表示此次整合給集體企業還只是第一步,隨后,集體制企業可能也將迎來新一輪的重組與整合。
此外,上述地方人士還透露對人員的安置問題,基本原則是按多經企業處置方式分類安置。“回歸主業的多經企業,原全民職工由主辦單位安置,原集體職工安置到其他集體企業;集體企業收購的,其原全民職工和集體職工可繼續從事原有的工作。對原全民職工,主辦單位要與集體企業辦理規范的借工、借調手續;對外轉讓的,其原全民職工和集體職工根據個人意愿,可選擇到受讓單位,也可選擇由主辦單位負責安置。清算關閉的,其原全民職工和集體職工由主辦單位負責安置。”
對此,左新民表示,按上一輪管理層持股清退的經驗來看,大部分職工的去向還將是集體企業。“因為現在國家電網作為壟斷企業,這幾年受國資委工資總額控制較為嚴格,因此不可能大規模地接收多經企業的員工。”
此外他還表示,根據此前確定的“廠網分開”、“主輔分離”、“主多分離”、“輸配分開”的電力體制改革方向,從改革的日程上看,此次主多分離改革的收尾也將有望刺激輸配分開改革試點的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