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壽命周期度電成本應得到保證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無論是前期的風機采購,還是后期的風電場運維,在主機采購時以壽命周期內的度電成本為評標標準雖然被赫然寫在采購文件上,但實際卻形同虛設,這一真正關系風電場長期效益的指標從根本上就沒有產生任何影響。
“哪壞修哪,哪漏補哪”的傳統運維思想,在風電場的運行當中將會留下隱患。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副理事長施鵬飛對本報記者表示:“風力發電機,我們叫它為疲勞試驗機,過了10年以后,問題會不斷出現,質量保證不了。現有體制沒有考核在整個壽命期的效益,目前短時間還做不到。要把質量搞上去,讓價格回歸合理,這是體制上的障礙。這需要在深化改革中解決問題。”馬優也表示,在歐洲很多風電開發商已經察覺這一點并行動起來。對已經運行了10年的風機,可以通過技術改造,使風機由原來設計壽命20年延長到使用壽命30年,通過簽訂固定價格的30年維護合同來保證風機改造后的可利用率。
可再生能源的發展需要有未來之眼去把握現在、預測未來。將風電場的運維風險降到最低,就意味著全壽命周期的度電成本有效降低。僅僅指責風機質量只是粗淺地看待這一問題,而應該從風機制造與風場運維兩個方面尋找途徑來解決問題。目前,我國風電開發商雖然將20年度電成本作為風機采購的評標標準,但是沒有真正尋找方法來有效降低全壽命周期內的度電成本。
“最關鍵的是中國有風電標桿電價,風電標桿電價的明確對于投資者而言,項目落在哪個地方的境內,價格就是明確的。如果價格過高,投標的時候中不了標,價格過低了質量保證不了,這個問題的根上是在于過期的考核機制。這種機制對于采購的負責人業績考核很難在整個風機壽命期發電成本最低來考核他,現在考核的業績主要是投資額低而裝機數量大,這是明顯的業績,而機組長期的質量就很難反映。要從體制上進行改革來改變這一現狀。”施鵬飛表示。
從發達國家發展風電的過程中吸取教訓,避免重走彎路,為風電場運維積累數據,真正的把風機的全壽命周期內的度電成本合理降低,讓投資人在20年的時間里獲取持續且穩定的收益是必須在我國風電發展初期重點考慮的問題,以風機全壽命周期為指導的具體細則與辦法需盡快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