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制定國家煤炭消費總量中長期控制目標,實施煤炭消費減量替代,降低煤炭消費比重。
2.著力實施能效提升計劃。
堅持節能優先,以工業、建筑和交通領域為重點,創新發展方式,形成節能型生產和消費模式。
實施煤電升級改造行動計劃。實施老舊煤電機組節能減排升級改造工程,現役60萬千瓦(風冷機組除外)及以上機組力爭5年內供電煤耗降至每千瓦時300克標準煤左右。
實施工業節能行動計劃。嚴格限制高耗能產業和過剩產業擴張,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實施十大重點節能工程,深入開展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實施電機、內燃機、鍋爐等重點用能設備能效提升計劃,推進工業企業余熱余壓利用。深入推進工業領域需求側管理,積極發展高效鍋爐和高效電機,推進終端用能產品能效提升和重點用能行業能效水平對標達標。認真開展新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節能評估審查。
實施綠色建筑行動計劃。加強建筑用能規劃,實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盡快推行75%的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加快綠色建筑建設和既有建筑改造,推行公共建筑能耗限額和綠色建筑評級與標識制度,大力推廣節能電器和綠色照明,積極推進新能源城市建設。大力發展低碳生態城市和綠色生態城區,到2020年,城鎮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50%。加快推進供熱計量改革,新建建筑和經供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實行供熱計量收費。
實行綠色交通行動計劃。完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加快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積極推進清潔能源汽車和船舶產業化步伐,提高車用燃油經濟性標準和環保標準。加快發展軌道交通和水運等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運輸方式,推進主要城市群內城際鐵路建設。大力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強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提高公共出行和非機動出行比例。
3.推動城鄉用能方式變革。
按照城鄉發展一體化和新型城鎮化的總體要求,堅持集中與分散供能相結合,因地制宜建設城鄉供能設施,推進城鄉用能方式轉變,提高城鄉用能水平和效率。
實施新城鎮、新能源、新生活行動計劃。科學編制城鎮規劃,優化城鎮空間布局,推動信息化、低碳化與城鎮化的深度融合,建設低碳智能城鎮。制定城鎮綜合能源規劃,大力發展分布式能源,科學發展熱電聯產,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發展熱電冷聯供,發展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供暖。
加快農村用能方式變革。抓緊研究制定長效政策措施,推進綠色能源縣、鄉、村建設,大力發展農村小水電,加強水電新農村電氣化縣和小水電代燃料生態保護工程建設,因地制宜發展農村可再生能源,推動非商品能源的清潔高效利用,加強農村節能工作。
開展全民節能行動。實施全民節能行動計劃,加強宣傳教育,普及節能知識,推廣節能新技術、新產品,大力提倡綠色生活方式,引導居民科學合理用能,使節約用能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
(三)優化能源結構。
積極發展天然氣、核電、可再生能源等清潔能源,降低煤炭消費比重,推動能源結構持續優化。
1.降低煤炭消費比重。
加快清潔能源供應,控制重點地區、重點領域煤炭消費總量,推進減量替代,壓減煤炭消費,到2020年,全國煤炭消費比重降至62%以內。
削減京津冀魯、長三角和珠三角等區域煤炭消費總量。加大高耗能產業落后產能淘汰力度,擴大外來電、天然氣及非化石能源供應規模,耗煤項目實現煤炭減量替代。到2020年,京津冀魯四省市煤炭消費比2012年凈削減1億噸,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
控制重點用煤領域煤炭消費。以經濟發達地區和大中城市為重點,有序推進重點用煤領域“煤改氣”工程,加強余熱、余壓利用,加快淘汰分散燃煤小鍋爐,到2017年,基本完成重點地區燃煤鍋爐、工業窯爐等天然氣替代改造任務。結合城中村、城鄉結合部、棚戶區改造,擴大城市無煤區范圍,逐步由城市建成區擴展到近郊,大幅減少城市煤炭分散使用。
2.提高天然氣消費比重。
堅持增加供應與提高能效相結合,加強供氣設施建設,擴大天然氣進口,有序拓展天然氣城鎮燃氣應用。到2020年,天然氣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提高到10%以上。
實施氣化城市民生工程。新增天然氣應優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替代分散燃煤,組織實施城鎮居民用能清潔化計劃,到2020年,城鎮居民基本用上天然氣。
穩步發展天然氣交通運輸。結合國家天然氣發展規劃布局,制定天然氣交通發展中長期規劃,加快天然氣加氣站設施建設,以城市出租車、公交車為重點,積極有序發展液化天然氣汽車和壓縮天然氣汽車,穩妥發展天然氣家庭轎車、城際客車、重型卡車和輪船。
適度發展天然氣發電。在京津冀魯、長三角、珠三角等大氣污染重點防控區,有序發展天然氣調峰電站,結合熱負荷需求適度發展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熱電聯產。
加快天然氣管網和儲氣設施建設。按照西氣東輸、北氣南下、海氣登陸的供氣格局,加快天然氣管道及儲氣設施建設,形成進口通道、主要生產區和消費區相連接的全國天然氣主干管網。到2020年,天然氣主干管道里程達到12萬公里以上。
擴大天然氣進口規模。加大液化天然氣和管道天然氣進口力度。
3.安全發展核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