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在光伏發電領域,德國的‘昨天’是中國的‘今天’,德國的‘今天’大概就是中國的‘明天’。”陶光遠說,希望我國能夠汲取德國的教訓,少走些彎路。
“中國可再生能源利用規模全球最大”
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確實在相當程度上取法德國,特別是針對可再生能源發電實行上網標桿電價制度并收取電價附加費彌合財政支出的補貼方式,幾乎與德國如出一轍。
以太陽能光伏發電為例,按照財政部和國家發改委的相關規定:針對不同地區的地面電站,分別執行每千瓦時1元、0.95元和0.9元的上網標桿電價;而針對分布式光伏發電自用后的剩余電量,則按脫硫煤電上網價收購,同時實行每度電0.42元的國家補貼標準,部分地區另有地方補貼。
國家電網天津市電力公司的工作人員則告訴《經濟》記者,盡管各地上網電價都不盡相同,但傳統燃煤發電上網電價一般在每千瓦時0.3-0.4元之間,而電網收購光伏發電所需額外支付的費用,將由國家財政予以補助。
與此同時,為了減輕財政壓力,2006年,國家發改委發布了《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和費用分攤管理試行辦法》,規定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上網電價高于當地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的部分等費用,通過向全國電力用戶統一征收電價附加的方式解決。2012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正式成為政府性基金的一項,對除西藏自治區以外的各省(區、市)扣除農業生產用電后的銷售電量征收,并專項用于可再生能源發電電價補貼。
財政部的公開數據顯示:2014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決算數為491.38億元,完成預算的104.5%;支出決算數為508.17億元,完成預算的96.1%;在總支出中,中央本級支出的401.07億元,補助風力發電275億元,補助生物質能發電74.07億元,補助太陽能發電52億元。
在長期巨額發電補貼的哺育之下,中國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出現了飛躍性地進步。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劉琦在2014年全球綠色增長論壇的開幕演講中表示,“截至2014年上半年,中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超過全部發電裝機的30%,可再生能源發電量超過全部發電量的20%。中國已成為全球可再生能源利用規模最大的國家。”
能源轉型任務艱巨
當然,劉琦所指的可再生能源不僅包括當時裝機容量分別為8300萬千瓦和2200萬千瓦的風電和光伏,更重要的是其時裝機容量高達2.9億千瓦的水電。
但如果刨除水電,“2014年,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這些非水能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占全部發電量尚不足4%,一次能源占比不足2%。”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說,想要實現“2020年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占15%”這一目標,目前看仍然十分困難。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梁志鵬也曾在公開場合表示,由于目前水電投產增速降低,核電建設規模有限,要想實現“十三五”時期能源消費結構調整的目標,只能依靠風電和太陽能發電。
也正因如此,國家能源局今年9月發布了《調增部分地區2015年光伏電站建設規模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在此前全年1780萬千瓦光伏裝機規模的基礎上,再次增加530萬千瓦,并表示,各項目原則上應在2015年內開工建設,2016年6月30日前建成并網發電。
但在孟憲淦看來,此前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帶來的一系列現實問題,已經為風能、太陽能的進一步發展埋下了隱憂。“‘十二五’期間過分強調裝機規模而忽略發電量,以至于造成嚴重的‘棄風’、‘棄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