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幾年,在本身消納或外送通道沒有得到改善,風電利用小時數沒有明顯提升的情況下,吉林風電項目開發仍將處于停滯狀態,少量可開發的風電項目主要是為了探索解決棄風的試點項目,如風電供暖、風電直供等。此外,近年來東北地區經濟發展趨緩,用電需求不旺盛的情況下,吉林風電項目的開發只能借助特高壓外送通道建設或省內能源結構和調度機制的調整。
五、核準流程
1、國家核準流程
圖3:風電項目核準流程圖
2、吉林省核準要求
根據《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發布吉林省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5年本)的通知》(吉政辦發〔2015〕7號)的文件精神要求,吉林省風電項目核準權限由由省發展改革委在國家依據總量控制制定的建設規劃及年度開發指導規模內核準,結合各地資源稟賦、電網建設、就地消納能力等條件,按照規范有序、合理布局、就近接入、當地消納、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分解、確定各市年度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