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關于優化能源結構的第一條就是降低煤炭消費比重。行動計劃削減京津冀魯、長三角和珠三角等區域的煤炭消費總量。同時,控制重點用煤領域的煤炭消費,到2017年基本完成重點地區燃煤鍋爐、工業窯爐等天然氣替代改造任務。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42億噸左右。
發展清潔低碳能源是調整能源結構的主攻方向。優化能源結構的路徑是:降低煤炭消費比重,提高天然氣消費比重,大力發展風電、太陽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安全發展核電。行動計劃提出,按照輸出與就地消納利用并重、集中式與分布式發展并舉的原則,加快發展可再生能源,切實解決棄風、棄水、棄光問題。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
“我們的決心是很大的,但目前中國工業化還沒有完成,產業結構還在進行艱難的調整,城鎮化剛剛要大規模地起步。傳統能源的比重降低,對于經濟發展、就業以及地方政府都會帶來很多挑戰。”科技部新能源國際合作辦公室副主任趙剛指出。
可再生能源技術的發展,需要政策的支持。目前,國家能源局已經發文支持分布式能源,建設示范工程,給予稅收、政策的支持,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有明確的新能源補貼。
3.改革怎么辦?
目標——中國將深化能源體制改革,到2020年基本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能源市場體系。納入改革范疇的重點工作是:能源價格改革、電網和油氣管網體制改革、能源投資準入改革、電力市場化改革、國有能源企業改革。
劉毅軍認為,體制革命是能源生產革命、消費革命、技術革命推進和實現的根本保障。“改革成功的標志是,能源體制能夠發生重大轉變,市場能夠發揮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通過體制革命調動方方面面的積極性,推動能源革命的實現。”劉毅軍指出。
深化能源體制改革的目標是推進政企分開,分離自然壟斷業務和競爭性業務,放開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在制定負面清單基礎上,鼓勵和引導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進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推動能源投資主體多元化。
能源價格,是市場化面臨的最迫切考驗。
在能源價格改革上,將重點推進石油、天然氣、電力等領域價格改革,有序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天然氣井口價格及銷售價格、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由市場形成,輸配電價和油氣管輸價格由政府定價。
范必認為,能源價格是所有的價格里受到政府管制最嚴格的一部分,包括氣價、電價、熱價,“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要調整政府的管制,允許市場里有更多的、相對獨立的市場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