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祥:國務院國資委關于中央企業布局和結構調整中明確提出了中央能源企業發展與改革的思路。主要是:第一,加快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促進能源企業科技進步,走內涵式發展道路。第二,培育一批主業突出、業績優良,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綜合性能源公司和企業集團。
中央石油石化企業要在突出主業、完善產業鏈的同時,積極推進結構調整和科技創新,發展規模經濟,開展集約化、國際化經營,培育和發展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跨國企業集團。繼續發揮國有經濟在油氣勘探開發、生產、煉油和乙烯生產、成品油零售,以及石油天然氣管網中的主導作用,國有資本保持絕對控股。吸引國際資本和民間資本投向競爭激烈的石化下游產品生產經營領域,增強企業活力。進一步研究探討以石油、航油貿易為主的企業戰略重組,加快推進石油石化行業中其他中央企業的業務整合。
中央電網企業關系國民經濟與社會安全,國有資本對中央電網企業骨干電網保持絕對控股。加快企業內部改革和主輔分離、輔業改革工作。鼓勵中央電網企業適當引入多元化投資主體,增強企業活力。農網、城網、輸配電網發展多元化投資主體。在財力允許的條件下,適當提高對電網發展的國有資本投入的比重。著力改善電網企業資產質量,提高輸電能力和安全穩定運行能力,加快城市電網建設改造步伐,擴大西電東送規模;發展培育電網堅強、資產優良、服務優質、業績優秀的世界一流電網公司。
中央發電企業應積極推行股權多元化,有條件的企業爭取整體上市,國有資本可從絕對控股過渡到有條件地相對控股。調整中央電源資產結構,優先投入大型水電、核電等清潔能源項目。提高煤耗低、效率高、高參數的大容量機組比重,條件成熟時,穩步從常規的低值電源項目中退出。研究探索中央發電企業的調整重組。加快發展風電、太陽能等新能源開發。
中央煤炭企業要提高對煤炭生產地控制力,增加煤炭生產能力。結合國家大型煤炭基地的開發建設,通過市場化手段組建大型煤炭企業集團。到2010年,爭取中央煤炭企業的生產能力達到全國的25%-30%。同時,發揮中央企業的整體優勢,促進煤炭生產企業、發電企業、運輸企業及化工、冶金企業的產業鏈整合。
另外,鼓勵中央企業積極實施“走出去”戰略,實施境外開發石油、煤炭等資源。
《能源》:今年兩會有三個數字備受關注——“保8”、“4萬億”和“10大產業振興規劃”,能源企業在這三個數字中將發揮什么作用?
王瑞祥:4萬億提出后,很多中央能源企業響應,提出自己的投資計劃。從國家、從企業、從地區而言,投入都是要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同時,企業要量力而為,關鍵是要科學發展,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投資應該遵循經濟規律,防止急功近利,防止盲目。從企業角度看,要考慮自有資金是否充足,對整個國家產業結構、經濟結構調整是否合理。不管是4萬億還是地方配套的措施都應該按照經濟規律,重大決策按照科學發展觀,不要拍腦袋投資,要防止“三邊工程”——邊審批、邊設計、邊施工。尤其是大規模的建設資金拉動能力很大,對經濟發展要起四兩撥千斤的作用,不是為了花錢而花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