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是由電網公司撥付,各地撥付方式不一樣,有一月一結,最晚也是一季度撥付。現在改由部委基金補助方式后,不僅手續更復雜,時間也延續得更長了。6月份公布的第一批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是去年就欠那些企業的補貼。”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電專委會秘書長秦海巖接受《中國能源報》記者采訪時說。
“《辦法》雖然明確,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原則上實行按季預撥、年終清算。但是,直到現在,也沒弄明白到底怎么撥付。”知情人士對本報記者說,6月份公布的219個項目的補助資金還沒有全部落實,有些企業還沒有拿到補助資金。“快兩年了,企業反映補助資金還沒有到位。”前述知情人士稱。
秦海巖認為,補貼時間拖得長的原因是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方式還在轉換中,尚待理順。
“行政程序更復雜了。”孟憲淦對本報記者表示,“申請補貼要層層上報,程序比較繁瑣。”按照通知要求,省級電網企業、地方獨立電網企業根據本級電網覆蓋范圍內列入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情況,按照相關規定提出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申請,經省級財政、價格、能源主管部門審核后,上報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
“按照制度收上來的錢上報財政部后,再通過財政部下發到企業。在這過程中,財政部并不直接參與管理,最后的統計數據都在國家發改委。”孟憲淦說,這就導致在實施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時效率比較低。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的規定,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是能源主管部門統一管理,但是目前主管部門是國家發改委還是國家能源局并不明確。
“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的管理體制還不協調,還有很多需要改進的地方。”孟憲淦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