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發展模式須改變
據了解,第一批海上風電特許權招標項目中標價格普遍較低,4個項目的投標價普遍低于0.8元/千瓦時,分別為0.7779元/千瓦時、0.707元/千瓦時、0.6881元/千瓦時和0.6882元/千瓦時,最終中標價為0.62-0.74元/千瓦時,以上數字均遠低于上海東海大橋海上風電項目最終確定的上網電價0.978元/千瓦時。
“而東海大橋海上風電項目本身就不是商業化運作,也就是說,東海大橋0.978元/千瓦時這一價格就已經不賺錢甚至虧本了,何況4個項目投標電價比東海大橋項目還要低很多,他們根本就賺不到錢。”林伯強說。
“電價怎么也要0.8-0.9元才能干吧?”一業內人士表示,“海上風電每千瓦造價成本幾乎是陸上的1倍,電價卻只高幾分錢。不盈利、投資風險大,怎么干?”
但也有投標企業認為,他們不惜犧牲經濟利益換取開發權,足可見其志在奪標的決心和對產業前景的充分看好,開發企業希望搶占先機,積累經驗,從而為其進一步拓展海上風電市場鋪平道路。由于第一批特許招標項目是以開發商、設備商和施工方捆綁的方式投標,參與競標的企業多為資金雄厚的央企,且經營范圍遠遠超出風電范圍,因此即使海上風電盈利空間暫時較小,他們也可以承受。
可惜,讓人遺憾的是,中標之后,4個項目不約而同地傳出種種受阻信息,或最終批準使用的海域與規劃不符,或建設面臨環境保護問題,或海上功能區劃不明晰,或牽涉到海洋局、海事、軍事、交通、漁業等多部門而受到阻礙,總之,4個項目無一動工。
“理由很多但我們要看實質,實質上就是他們投標的價格根本賺不到錢,實質上就是誰也沒動工,投標變成了搶位置,變成了圈地。”林伯強透過現象直指問題本質,“特許權招標這種模式一直存在很多問題,投標企業不管多低的價都敢投,占了位置圈了地再說,反正沒有懲罰。”
“特許權招標變成圈地并不稀奇,我們在發展陸上風電時,就已經有過同樣的經歷。要解決這個問題也很簡單,讓中標企業上繳10億元保證金。”林伯強說。
事關國家戰略應強力推動
對于海上風電發展的戰略地位,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劉琦曾經指出,“海上風電代表了國際前沿的風電發展水平,能否在全球具備產業競爭力,就要看一個國家或一個企業能否走在海上風電領域前列。”
最新的海上風電資源調查結果顯示,我國5-25米水深、50米高度海上風電開發潛力約為2億千瓦,5-50米水深、70米高度海上風電開發潛力約為5億千瓦,部分潮間帶及潮下帶灘涂資源和深海風能資源也較為豐富,開發潛力遠高于陸上風電。
“海上風電不僅資源豐富,更重要的是距離用戶近,易于消納。”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資深委員姚小芹對記者表示,“我國陸上風電裝機主要在西北,由于受限于電網,大量的風電送不出來,白白浪費,因此短時間很難再有突破。而海上風電在東南地區,就近沿海經濟發達地區,根本不愁銷售。最近我國東南省市一片高溫,很多城市突破40℃,電力缺口極大,不得不限制工業用電保障居民用電,因此發展海上風電對于保障我國能源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